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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08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4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
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拟与民生证
券签订《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拟
与国金证券签署《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
协议》,国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完成。
    同时,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与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民生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