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0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
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定了公司《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董事彭康鑫、招瑞远、钟添华属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
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因董事彭康鑫、招瑞远、钟添华属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彭康鑫、招瑞远、钟添华属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