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5-1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意见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
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
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符合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体系为各年度的净利润,净利润指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
的净利润,净利润指标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及企业成长的最终体现,能
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 2017-2019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
不低于 30%、45%、60%的考核指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
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
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并同意将《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