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6-2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补选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
查王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等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认为其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公司董事会补选王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补选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