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补选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经审核,王俊先生具备相关任职资格,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