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董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2017-08-0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
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了《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
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
导意见》相关规定。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