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2-1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
审阅,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关于延长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改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本次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将《关于
改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俊 赵晋琳 王晓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