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18-04-09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 2016
年度非公开公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06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通过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11,755,61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7.7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186,610.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28,790,383.67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
限 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
[2018]000129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17,154.64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3D 创意教育产业项目 94,683.90 60,399.37
2 3D 数字博物馆产业项目 38,916.80 36,023.67
3 3D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970.28 20,731.60
总计 155,570.98 117,154.64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
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拟募投项目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决定调整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原拟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3D 创意教育产业项目 94,683.90 60,399.37 25,000.00
2 3D 数字博物馆产业项目 38,916.80 36,023.67 12,879.04
3 3D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970.28 20,731.60 5,000.00
总计 155,570.98 117,154.64 42,879.04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
整。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
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保荐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询了易尚展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本次募集资
金实际投入金额调整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且本次调整
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系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实际
募集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保荐机构同意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之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