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2018-04-2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晋琳)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7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或通讯到会的方
式亲自出席了11次董事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
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7年2月11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刘梦龙重新签订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修订稿二)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变
更会计估计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7年3月6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
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17年5月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7年6月2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7年7月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7年7月1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17年8月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员工持股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17年8月1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2016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九)2017年8月3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
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的职责。
本人在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组织各委员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
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推动建立兼顾公平性与激励性的薪酬政策,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每季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
供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还重点审核公司财务情况,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与执行情况,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及时形成报告,
向董事会汇报。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沟
通,并及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在此期间,本人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
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
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
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
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
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17年本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累计工作时间18天,通过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7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17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姓名:赵晋琳
电子邮箱:ruthzhaolee@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年,本人将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
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7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日期: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