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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2018
年4月18日的股本总数154,600,6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822,042.91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
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4,600,61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2                    刘梦龙
       2            00*****200                    王玉政
       3            01*****222                    向开兵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王震强
   咨询电话:0755-83830696
   咨询传真:0755-83830798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