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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18-06-11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
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易尚数字”)销售其在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建成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
2018 年 2 月 11 日易尚数字依法取得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核发的《深圳市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深房许字(2018)宝安 001 号)。
    目前易尚数字正在出售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商品房,现拟按照贷款银行政
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该项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
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25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梦龙。
    6、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 B 座 302
    7、经营范围:3D 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数字
化扫描成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D 打印产品销售(不含书报及其他限制项目);
电子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品牌展示策划;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建筑工程、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策划;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从事
广告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并符合贷款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按揭
贷款客户。上述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该贷款银行将向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
部分房产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易尚数字相应为该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
的连带责任担保。按揭贷款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
    2、担保期间: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
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管之
日止。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30,600.00 万元(易尚数字实际对外借款 60,000.00 万元,按照公司对易尚数字
权益比例 51%折算后实际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71%。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贷款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
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易尚数字销售商品房而必需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
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易尚数字为购买易
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
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贷款银行按
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易尚数字销售商品房而必需的、过渡性担
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本保
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
关规定办理,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