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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关于签署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施工项目合同的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施工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
交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2、本合同金额 2,085.60 万元,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的积极影响。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公司与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美”)签署的《深圳改革开放展览
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施工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该合同,
公司将为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提供展览施工服务,合同金额
2,085.60 万元。
    (二)项目背景情况
    2018 年是我国改革开放 40 周年,广东是改革开放伟业的闯路者、排头兵,
深圳是经济特区建设最成功的范例。为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广东省委决定设
立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并于 2017 年启动展览馆筹建工作。深圳改革开放展览
馆由广东省委、省政府主办,广东省委宣传部和深圳市委、市政府承办,是广东
省和深圳市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的重点项目。
    二、合同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0633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大昭;
    注册资本:39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顶水荫四横路 46 号;
    主营业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展台设计服务;多媒体设计服
务;文艺创作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
性文化活动的策划;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
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
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舞台安装、搭建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
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等;
    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100%;
    广美是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司与广美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购买方):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内容: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施工采购项目。
    2、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
    (1)合同金额:人民币 20,856,042.00 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以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支付进度:
    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即金额:
6,256,813.00 元);
    货 物 备 货 完 成 , 货 物 确 认 发 货 前 , 甲 方 支 付 进 度 款 30% , 即 金 额 :
6,256,813.00 元。乙方在甲方支付货款的前 7 日内需提供等额的 16%增值税专用
发票给甲方。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收货负责人签收确认后,甲方在 7 日内一次性将剩
余货款付清,即金额:8,342,416.00 元。乙方在甲方支付货款的前 7 日内需提
供等额的 16%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3、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深圳博物馆;
    (2)运输费用:乙方负责。
    (3)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甲方,乙方承担由于发货人的行
为和疏漏产生的损失。交付是指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收货负责人初验合格并签收。
    4、验收:
    验收标准: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要求、技术
指标。
    5、违约责任: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金
额的 1%作为违约金;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付款一天,甲方向乙方支
付逾期交货部分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
    逾期交货/逾期付款超过 15 天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
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其造成的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
任的权利。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 2085.60 万元,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
积极影响。
    2、公司在技术、人员、产能、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该合同的需要,具备履
行本合同的能力。
    3、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是广东省和深圳市庆祝改革开
放 40 周年的重点项目,参与该项目对公司品牌宣传和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
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交期
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改革开放
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施工采购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