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许志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
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的股本总数 154,600,6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现对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8.345 元/股调整为 18.275
元/股。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18.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
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推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
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