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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18年财务概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0063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00,679.37元,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5,219,033.31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12,981,788.79元,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7,543,491.94元。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 35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8
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股
份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支付金额14,978,179.00元(不含交易费
用),可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可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符合预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董事会
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除2018年支付14,978,179.00元用于股份回
购外,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共分配现金红利3,079,052.26元(实际应扣除截止分红实施股权
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对应的现金红利派发金额),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及现金红
利金额合计18,057,231.26元,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4%,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
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公司章程》、
《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
构,完善客户服务质量,严格成本费用控制,在保持了品牌终端展示业务和循环
会展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虚拟展示业务的快速发展,惠州项目已建设完
成并投入使用,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已销售部分房产,易尚三维产业楼已完工验收,
全年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9.72%。
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
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