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 文件及相关解读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 求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公司的财务报表。财政部发布《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 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应对现行会计政策作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文件,在编制 2018 年财务报表时,公司将调整财务报表相关会 计科目列报,并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 响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经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重列后金额 应收票据 19,451,276.80 -19,451,276.80 应收账款 280,928,063.92 -280,928,063.9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00,379,340.72 300,379,340.72 应付票据 19,636,942.66 -19,636,942.66 应付账款 204,019,121.11 -204,019,121.1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23,656,063.77 223,656,063.77 应付利息 736,741.17 -736,741.17 其他应付款 333,508,620.68 736,741.17 334,245,361.85 管理费用 103,840,896.47 -30,550,614.32 73,290,282.15 研发支出 30,550,614.32 30,550,614.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07,921.12 7,990,000.00 17,897,921.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2,871,516.97 7,990,000.00 760,861,51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18,606.22 7,990,000.00 68,808,606.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48,000.00 -7,990,000.00 6,85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48,000.00 -7,990,000.00 6,858,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029,639.96 -7,990,000.00 -426,019,639.9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是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和于 2018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