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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关于控股股东与深圳报业集团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6-10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深圳报业集团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尚需相关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和实施进
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签署方为国有企业,协议所涉事项尚需履行其内部及主管部门相
应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所涉后续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尚展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先生于2019年6月6日与深圳报业集团(本文简称:“深
报集团”)签署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本文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
拟引进深报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协同发挥公司
与战略投资方在产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实
现合作共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投资方介绍
    深圳报业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党报传媒集团之一,旗下
拥有多家报刊和文化传媒资产。
    单位名称:深圳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54706A;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第144030000517号;
    法定代表人:陈寅;
    开办资金:121,380.00万元;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
    宗旨和业务范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主报出版:
《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增项出版:主报网络版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
《深圳晚报》、《晶报》、《深圳英文报》、《香港商报》、《青少年报》、《南
方教育时报》、《特区教育》、《汽车导报》、《香港经济导报》等;相关印刷;
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
    设立登记时间:2003年5月8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深报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深圳报业集团
    乙方:刘梦龙
    为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刘梦龙先生有意通过以向甲方或甲方投
资设立的主体转让所持部分易尚展示股份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以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挥战略投资方与上市公司在产业和资本等方面的优势,
促进上市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二)主要内容
    1、股权受让方:甲方或甲方投资设立的主体。股权出让方:乙方。
    2、股权出让方有意在自2019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4日间分批向股权受让
方转让合计15,497,259.70股的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2%,股权受让
方有意受让该部分股份。股权转让方式为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交易所认可的其
他方式。股权转让价格,在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交易价格区间内,按不高于股权
受让方主管部门核准的估值上限所对应的每股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述
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应遵守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若本条约定与相关法律规定
和监管要求不一致的,以该等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为准。
    3、为推动战略投资方与上市公司间的业务协同及后续在战略提升、产业并
购、再融资等方面的合作,战略投资方可向上市公司推荐两名非独立董事,具体
内容以后续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4、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的股份所对应的除分红权等经
济性权利以外的股东权利委托给甲方行使,委托期限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无异
议可顺延一年。上述委托表决权应遵守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若本条约定与相
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不一致的,以该等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为准。具体内容以
后续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5、为推动上市公司“文化+科技”业务的发展,乙方有意推动上市公司参与
甲方或其关联方发起的文化产业基金。本事项尚需按相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内部
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以后续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6、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条款内容将在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
协议中予以明确。
    7、为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战略投资方有意与上市公司在战略
提升、产业协同、兼并、投资、再融资等方面展开合作。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2018年10月16日刘梦龙先生与深圳市鲲
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鲲鹏资本”)签署了《战略投资意向书》,
该事项一直在协商推进之中,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在引进战略投资方面的继续和
积极进展。根据相关协议内容,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公司拟引进的战略投资方实力雄厚、资源丰富,在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
有一定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
展。目前预计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深报集团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
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尚需相关方另行签订具体协
议,具体协议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签署方深报集团为国有企业,本协议所涉事项尚需履行其内部及主管
部门相应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所涉后续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报业集团与刘梦龙先生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