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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9-10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尚展示”)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3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0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11,755,613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 37.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186,610.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790,383.6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29
号)审验确认。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3D 创意教育产业项目         94,683.90             25,000.00

   2      3D 数字博物馆产业项目       38,916.80             12,879.04

   3      3D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970.28             5,000.00
 总计    -                                 155,570.98               42,879.04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3D 创意教育产业项目                                     9,310.23

    2     3D 数字博物馆产业项目                                   5,292.44

    3     3D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266.33

 总计     -                                                      16,869.00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2319 号《鉴证报告》。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16,869.00 万 元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 公 司 已 将

16,869.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完成置换。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87,892.06 元,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28,790,383.67 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
金额)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24,702,491.61 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127,500,000.00 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后的净额 2,924,256.71 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126,748.32 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27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公告》(2019-096)。

     四、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不超过 1.23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没有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1.23 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

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
计不超过 1.23 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相
关文件,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上市公司出
具的相关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市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未从事风
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易尚展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3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