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10-3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被担保人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满足建设和营运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资金需求,公
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和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为其提供质
押和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
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同意为其提供以上担保,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和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晓玲 王俊 陈海东
2019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