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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1-2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
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晓玲                 王俊                 陈海东




                                                   2020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