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3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 号)文件及相关解读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
要求,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收
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而进行的合理变
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