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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7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10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 22 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 23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梦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共 8 人,代表股份 37,845,3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4,550,613 股)的比例为 24.4873%。其中:(1)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37,844,9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4.4871%;(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
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3%。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36,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85%。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45,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何子楹、黄心怡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