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房 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 强流动性,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 司负债,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俊 陈海东 刘学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