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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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补选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
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提
名人名单,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周德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
查周德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周德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德
华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
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周德华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俊 陈海东 刘学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