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3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的意见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度聘请的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并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2020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在监事会审议时尚未接收到上述签字盖章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
监事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弃权。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持
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
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