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22-04-3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度聘请的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并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2020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经与公司董事会和年审会
计师充分沟通确认,独立董事认为:
由于在董事会审议时尚未接收到上述签字盖章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弃权。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采取的相应措施,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俊、陈海东、刘学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