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3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
见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度聘请的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在监事会审议时尚未接收到上述签字盖章版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对该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弃权。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关注董
事会和管理层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
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