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 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我们已对文件 中需我们回复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年报问询函 1. 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一),部 分应收账款系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难以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情况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此: (1)请你公司说明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客户的具体名 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 额、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历年来应收款项回收情况、 历年来和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请你公司结合与问题(1)中相关客户的沟通进展,说明是否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 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同时,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3)请亚太所说明对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函询内容、函件发出的 时间,截至目前的回函情况;对于已回函、存在争议的,具体说明存在争议的内容,对于未回函 的,结合客户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与该客户具体沟通情况,说明未回函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 核查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4)请亚太所说明对于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具体采取的审计程序,说明是否 存在前期收入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是否存在过去年度及当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1)公司回复: 公司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序 定价 货物交割 收入确认时 2021 年年末余 客户名称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元) 内容 结算方式 号 依据 时间 点 额(元) 展厅、专卖 店设计、建 按合同和 2010 年 市场 项目验收确 1 客户一 1,022,760,258.00 设及展示道 收到发票 45 天内付款 PO 约定的 83,865,349.35 -2021 年 价 认收入 具生产安装 时间交付 服务等 按合同约 2020 年 3D 打印机、 市场 60 天内结款,最长不超 6 货物交付验 2 客户二 37,953,914.00 定的时间 28,693,361.00 10-11 月 扫描仪 价 个月 收确认收入 交付 2019 年 9 按合同约 3D 手机镜 市场 产品验收合格于交货后 货物交付验 3 客户三 月-2020 48,490,150.00 定的时间 20,122,080.00 片、液晶屏 价 60 天内付清货款 收确认收入 年 11 月 交付 展厅、专卖 按合同和 2010 年 市场 收到发票 60 天内支付无 项目验收确 4 客户四 164,068,096.98 店及展示道 PO 约定的 18,621,614.87 -2019 年 价 争议价款 认收入 具 时间交付 展厅:合同签订后 7 日内, 支付合同价的 40%,工程 (1)按工程 展厅、专卖 完工 7 天内支付 30%,工 按合同约 进度确认收 2010 年 市场 5 客户五 105,935,759.80 店及展示道 程验收合格,结算完成 7 定的时间 入(2)道具 18,798,525.62 -2019 年 价 具 天内支付结算总价 25%, 交付 交付验收确 质保期(2 年)满 3 天内 认收入 支付剩余金额。 按合同约 2018 年 市场 货物交付验 6 客户六 24,628,079.43 锂电芯 月结 90 天 定的时间 18,359,023.53 9-10 月 价 收确认收入 交付 货物进场验收合格,支付 至合同总额的 30%,收到 按合同约 2018 年 5 市场 货物交付验 7 客户七 21,879,760.00 展示道具 发票后 60 天内付完余款, 定的时间 13,942,850.00 月 17 日 价 收确认收入 如遇特殊情况,经乙方同 交付 意,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2010 年 60 天内结款,如遇特殊情 按合同约 市场 货物交付验 8 客户八 -2019 年 72,025,016.00 展示道具 况,经乙方同意,最长不 定的时间 9,891,000.00 价 收确认收入 9月 超过 3 个月 交付 在乙方进场施工,工程量 达到 50%后,甲方需向乙 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乙方施工完毕,甲方验收 合格后,甲方须向乙方支 遵义市经济 付至合同总价的 60%;甲 按合同约 2018 年 2 技术开发区 市场 9 客户九 16,621,657.48 方完成验收并结算审计结 定的时间 工程验收 8,521,657.48 月 14 日 应用创新示 价 束后,5 个工作日向乙方 交付 范中心 支付至审计总价的 95%; 剩余 5%作为工程质量保 证金,甲方须在两年后质 保期结束 5 个工作日一次 性无息向乙方付清 2019 年 3 按合同约 集成电路、 市场 60 天内结款,最长不超 3 货物交付验 10 客户十 月-2020 7,732,612.02 定的时间 6,341,312.02 数码设备 价 个月 收确认收入 年6月 交付 2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客户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五年来上述客户当期应收款项回收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客户名称 类别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号 应收 195,425,647.49 201,197,125.82 135,841,110.96 35,524,376.02 -148,096.34 567,840,163.95 1 客户一 回款 194,405,470.21 159,182,628.89 169,786,831.37 44,651,433.60 568,026,364.07 坏账 62,990.44 2,083,832.61 -1,688,479.43 9,231,940.65 14,267,632.86 23,957,917.13 应收 37,953,914.00 37,953,914.00 2 客户二 回款 9,260,553.00 9,260,553.00 坏账 1,434,668.05 5,738,672.20 7,173,340.25 应收 26,230,950.00 22,259,200.00 48,490,150.00 3 客户三 回款 28,368,070.00 28,368,070.00 坏账 1,311,547.50 -305,443.50 4,024,416.00 5,030,520.00 应收 24,432,967.30 520,293.17 22,496.00 5,210.00 24,980,966.47 4 客户四 回款 14,475,110.71 444,699.57 110,615.20 15,030,425.48 坏账 497,892.83 891,833.44 5,410,417.70 1,932,220.32 1,884,183.57 10,616,547.86 应收 15,975,375.93 11,825,989.63 1,217,195.48 13,668.64 29,032,229.68 5 客户五 回款 10,846,396.36 5,792,614.22 3,300,000.00 19,939,010.58 坏账 248,652.93 812,007.34 12,514,814.57 939,242.85 10,934.91 14,525,652.60 应收 24,628,079.43 24,628,079.43 6 客户六 回款 1,850,000.00 4,419,055.90 6,269,055.90 坏账 1,231,403.97 4,463,115.89 1,649,089.55 1,835,902.35 9,179,511.76 应收 21,879,760.00 21,879,760.00 7 客户七 回款 4,739,910.00 3,197,000.00 7,936,910.00 坏账 856,992.50 2,628,720.00 2,091,427.50 1,394,285.00 6,971,425.00 应收 3,239,300.00 12,891,580.00 9,891,000.00 26,021,880.00 8 客户八 回款 3,239,300.00 12,891,580.00 16,130,880.00 坏账 494,550.00 1,978,200.00 1,483,650.00 3,956,400.00 应收 18,000,000.00 -1,378,342.52 16,621,657.48 9 客户九 回款 4,000,000.00 4,000,000.00 100,000.00 8,100,000.00 坏账 500,000.00 1,975,000.00 933,662.99 852,165.75 4,260,828.74 应收 3,485,810.00 4,246,802.02 7,732,612.02 10 客户十 回款 211,300.00 1,180,000.00 1,391,300.00 坏账 163,725.50 572,242.10 1,163,536.90 1,899,504.50 3 近五年来上述客户坏账准备累计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 客户一 4,254,560.48 6,338,393.10 4,649,913.67 13,881,854.32 28,149,487.17 2 客户二 - - - 1,434,668.05 7,173,340.25 3 客户三 - - 1,311,547.50 1,006,104.00 5,030,520.00 4 客户四 910,288.74 1,802,122.18 7,212,539.87 9,144,760.19 11,028,943.76 5 客户五 761,820.82 1,573,828.16 14,088,642.74 15,027,885.58 15,038,820.50 6 客户六 - 1,231,403.97 5,694,519.86 7,343,609.41 9,179,511.77 7 客户七 - 856,992.50 3,485,712.50 5,577,140.00 6,971,425.00 8 客户八 - - 494,550.00 2,472,750.00 3,956,400.00 9 客户九 - 500,000.00 2,475,000.00 3,408,662.99 4,260,828.74 10 客户十 - - 163,725.50 735,967.60 1,899,504.51 合 计 5,926,670.05 12,302,739.91 39,576,151.64 60,033,402.14 92,688,781.69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相同账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 账龄分析法组合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风险特征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具有类似的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关联方组合 用风险特征 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目前,上述客户除客户五按单项计提外,剩余客户均按账龄计提。 历年来及报告期内公司都有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部分客户根据其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历年来及报告期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针对年报问询函 1(2)公司回复: 1、客户一:自 2010 年 1 月起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客户一提供展厅、专卖店设计、建设及展 示道具生产安装等服务,承接工程总额 1,022,760,258.00 元,项目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2020 年客户一对其旗下专卖店工程项目进行复核(抽查)查验工作,因公司工程涉及的产品数量众多 且跨期比较长,客户一根据其自身内部要求复核发现部分门店工程量与结算验收工程量因测量方 式等原因存在差异,故 2021 年客户一暂停支付公司款项尾款并与公司交涉确定工程总额情况。截 4 至回函日,客户一工程量复核工作已完结,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复核的结果以及抽查的 比例最终推算拟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为 938,963,108.65 元,差异金额为 83,865,349.35 元,其余工程 款已结清,后续将根据最终结算协议进行处理。 2、客户二:审计期间由于该公司地区受疫情原因影响无法收取纸质询证函,已电子回函确认 相符,截至回函日,已取得纸质回函原件。公司多次催收应收款项,对方均告知其公司经营不善, 财务状况恶化致资金紧张,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改善,暂无法支付公司货款。截止目前,经双方沟 通协商,客户二于 2022 年 5 月出具付款计划承诺书,承诺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分四期按计划支付款项。 3、客户三:审计期间由于该公司地区受疫情原因影响无法收取纸质询证函,已电子回函确认 相符,截至回函日,已取得纸质回函原件。公司多次催收应收款项,对方均告知公司因受疫情影 响,项目回款缓慢,资金周转困难暂无法支付公司货款。截止目前,经双方沟通协商,客户三于 2022 年 5 月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分四期按付款计 划支付款项。 4、客户四:2005 年起,我司承接客户四专卖店建设项目,2019 年客户四以工程质量纠纷尚 未解决为由拒绝支付款项,对此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客户四方面暂停支付公 司款项尾款,因公司后续还想争取与之合作故未提起诉讼追偿剩余款项,后续公司将继续跟进款 项催收工作。 5、客户五: 2020 年经公司多方催收账款,客户五出具付款计划书并承诺按付款计划支付。 2021 年,公司未如期收到客户五前述计划还款,经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 值,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偿债能力受到严重影响。2021 年 11 月客户五执行重整计划,我司已申 报相关债权金额为 18,798,525.62 元,目前正在推进款项催收工作。 6、客户六:2018 年公司与客户六签订合作协议,截止 2020 年末共回款 190 万元,期间公司 相关人员多次催收,均被告知其因经营不善致财务状况恶化,暂无法支付货款,后续公司持续催 款均未取得对方回应。经核查客户六已因多起诉讼被列为被执行人,公司评估该应收款项收回的 可能性极低。多方考虑,2020 年 12 月,公司经多方考虑决定将已签署代采购三方协议交易业务 的应收款追索权益转移至供应商郑州**有限公司处,将应收客户六款项与应付郑州**有限公司款 项 4,369,055.90 元进行账务冲抵处理。该账务冲抵后,公司应收账款科目、应付账款科目同时减 少 4,369,055.90 元,公司无需再支付郑州**有限公司货款,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且不构成债 务重组情形,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客户六公司情况,多方催促其支付剩 余款项。 7、客户七:2018 年公司向客户七销售展示道具一批,截止 2019 年末共回款 7,936,910.00 元, 剩余款项经我司人员多次催收无果。2020 年客户七经营不善改由国资委接手经营,我司相关人员 5 多次沟通均被客户七以其正处于控股股东国企整合阶段,债权交接手续繁杂、目前难以核对款项 余额为由拖延支付款项,公司仍将持续积极与客户七沟通进行账款催收工作。 8、客户八:公司相关人员催收应收款项,客户八以我司提供展示道具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 付款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解决方案,后续公司相关人员会继续进行 沟通。 9、客户九:2018 年 2 月公司承接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遵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用创 新示范中心”项目,项目总额 16,621,657.48 元,剩余应收账款 8,521,657.48 元,公司多次向客户 催收,均被对方告知目前业主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未收到对方回款暂无法支付我司货款,待财 政资金缓和收到对方款项后再行支付尾款,鉴于对方单位性质特性并考虑后续项目合作可能性, 公司仍将持续催促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 10、客户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开始与客户十合作,交易金额总计 7,732,612.02 元,2019-2020 年累计回款 1,391,300.00 元。公司相关人员持续通过电话、微信、函件等多方催收,对方均告知 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暂无法支付公司货款。截止目前,经双方沟通协商,客户十已于 2022 年 5 月出具付款计划书,承诺后续按付款计划支付款项。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客户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亚太所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3)亚太所回复: 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有关函证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发函日期 函询内容 截至目前回函情况 备注 1 客户一 83,865,349.35 2022-3-2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部分有争议 备注 1 2 客户二 28,693,361.00 2022-3-10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3 客户三 20,122,080.00 2022-3-10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期初余额、期末余 4 客户四 18,621,614.87 2022-2-26 额,2021 年度销售 已回函,相符 额 5 客户五 18,798,525.62 2022-2-26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6 客户六 18,359,023.53 2022-3-28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7 客户七 13,942,850.00 2022-2-26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8 客户八 9,891,000.00 2022-2-26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已回函,金额尚在政 9 客户九 8,521,657.48 2022-2-26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备注 2 府相关部门审核确 6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发函日期 函询内容 截至目前回函情况 备注 认之中 10 客户十 6,341,312.02 2022-2-26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已回函,相符 合计 227,156,773.87 备注 1:已回函存在争议,客户一(以下简称“客户一”)2021 年之前系公司的常年合作的 重点客户之一,易尚展示为客户一手机业务提供整体展示、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由于客户 一手机业务的剥离,2021 年后双方合作中止。由于整体展示工程预算、决算、验收存在一定的差 异或争议,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工程项目累计的结算尾款,因此,该项余额客户一回函未予确认, 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解决方案,对该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并结算。据公司介绍,根据与客户一初步 沟通情况,客户一以工程质量、完成进度、工程量等原因,很大程度上不予确认该项应收账款。 最终确认金额以双方达成协议为准。 备注 2:已回函,工程预算、决算、验收已完成,金额尚在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之中。 经核查,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1(4)亚太所回复: 对于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具体采取了如下审计程序: 1、我们对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回收性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 估及测试。内部控制包括客户授信管理、赊销额度控制、应收账款对账与回收管理、对坏账准备 金额的估计等; 2、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是否适当,结合历史收 款记录、历史损失率、行业平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适 当,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 3、我们向管理层了解做出单项计提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的判断依据,结合外部经营环境、行 业情况、回款模式等因素,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我们将前期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与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进行对比,以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判断的准确性; 5、我们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对于重要客户相关期间的交易进行了复核,包括 检查相关送货单据、销售发票、对账单、客户验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和期后回款测试等。 在上述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由于疫情原因的影响,没能完成全部客户资料的核查,尚需时 间进一步核查收入的真实性、 准确性。经测算,不存在过去年度及当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 形。 7 年报问询函 2. 你公司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二),本年度非正常损失 28,714,193.68 元,其中 22,555,600.06 元系与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融怡亚通”)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货物毁损损失,现场已拆除;其余 6,158,593.62 元系易尚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香港”)因仓储管理产生的货物毁损损失,疫情原因年审会计师无 法现场核实。对此: (1)请你公司说明与东融怡亚通相关交易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额、 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同时,说明你公司对与东融怡 亚通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理性; (2)请你公司说明与东融怡亚通相关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相关货物是否为定制化产品,如 是,结合产品定制时的具体沟通情况,说明合同终止的合理性,说明货物产生损失的原因和损失 程度,结合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东融怡亚通的关联关系,说明你公司是 否存在相关利益输送的情形; (3)请亚太所对问题(1)发表意见,同时,结合对上述货物交割现场的实地核查情况,说 明公司计提相应货物损失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相应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理性; (4)请你公司说明易尚香港因仓储管理产生货物毁损损失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失发生的时间、 地点、方式、占其所有存货的比例,结合相应货物的内容和性质、储存条件,说明上述损失发生 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人为损坏的情形,结合易尚香港仓储管理相关制度,说明你公司针对 上述货物损毁已采取的具体追责措施; (5)请你公司结合过去年度对易尚香港的存货盘点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计提相应货物毁损损 失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结合过去年度存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滞后计提的情形; (6)请亚太所结合与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对(5)发 表意见,说明易尚香港期初存货账面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2(1)公司回复如下: 东融怡亚通于 2020 年 10 月起委托公司生产加工一批定制化道具,相关交易发生的具体情况 见下表: 客户名 定价 收入确认时 交易时间 含税金额(元) 内容 结算方式 货物交割时间 称 依据 点 广西东 2020 年 10 月 15 日 7,525,300.00 收到货后 2021 年 1 月 25-28 日 2021 年 1 月 展示 市场 融怡亚 2020 年 11 月 3 日 7,322,800.00 90 天内结 2021 年 1 月 12-15 日 2021 年 1 月 道具 价 通供应 2020 年 11 月 12 日 7,240,900.00 款,最长不 2021 年 1 月 19-22 日 2021 年 1 月 8 客户名 定价 收入确认时 交易时间 含税金额(元) 内容 结算方式 货物交割时间 称 依据 点 链有限 2021 年 1 月 5 日 5,800,900.00 超过 6 个 2021 年 1 月 14-16 日 2021 年 1 月 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 6,410,100.00 月 2021 年 2 月 7-9 日 2021 年 2 月 东融怡亚通于 2020 年 10 月起委托公司生产加工一批定制化道具,依据公司展示道具销售业 务收入确认方法:于商品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需要进行简单安装的,则在 安装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公司按约定交付货物且经怡亚通确认签收后,确 认收入并结转成本。2021 年 5 月,公司收到东融怡亚通产品质量告知书,称其客户在安装过程中 发现与定制要求不符,无法使用并提出退货要求。公司追查核实问题后与怡亚通多次协商,最终 同意签订退货协议,同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批定制化道具做报废处理,并与公司长期物流合作 商华晟物流签订货物报废处理协议,委托其代为处理客户存放在多地中转仓的该批报废货物。根 据会计处理上针对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 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账务处理上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冲回前期已确认收入, 成本转入营业外支出。综上,公司对与东融怡亚通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针对年报问询函 2(2)公司回复如下: 2020 年 10 月起,公司接受东融怡亚通委托加工生产一批定制化道具,经客户确认道具样品 标准后,同年 10 月开始生产并于次年 2 月完成交付。2021 年 5 月,公司收到东融怡亚通产品质 量告知书,称其客户在安装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提出退货要求。随后我司派相关 人员追查核实,发现该批道具系生产技术部门图纸设计流程中出现差错,未按客户要求采用阻燃 材质设计,部分产品尺寸设计出现误差,导致后续按图纸生产的道具成品工艺设计、尺寸与定制 要求不符,致使该批道具成品批量性不符合客户要求,组装出现偏差、拆装结构不合理、道具出 现摇晃弯曲变形、与使用场景不适配等问题,该批道具经生产部门评定无法返厂整改。经与怡亚 通多次沟通,公司最终同意该批道具作退货处理并于 2021 年 10 月签订退货协议,怡亚通不再额 外追究公司责任,由公司自行取回处理该批货物。鉴于该批道具为定制化产品公司无法进行二次 销售且回收价值低,公司经研究决定将该批定制道具进行报废处理。该批货物已由怡亚通运送至 其各地货物中转仓,考虑到货物由客户多地仓库运回工厂将额外增加处置成本,公司决定委托长 期合作物流商华晟物流代为处理位于客户各地中转仓的该批报废货物,并于 2021 年 11 月与华晟 物流签订产品销毁委托协议,双方约定公司以货物变卖所得残值抵消货物处理所需费用,公司无 需额外支付费用。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确认,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东融怡亚通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输送的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2(4)公司回复如下: 易尚香港主要是从事贸易服务,主要销售芯片、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及配套服务方案。2021 9 年易尚香港采购一批存储器(型号为 BGA-HYX-OCA001、BGA-HYX-1FA005;数量 120940 个)及芯 片(型号:8192 芯片;数量 32000 个)用于销售,于 12 月 14 日送至客户指定地点进行交付,客 户收货后在后续使用时发现存在产品变形、BGA 锡球脱落等质量问题并要求退货,公司随即告知 供应商恒**国际有限公司、奇**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及 THINK-** LIMITED,产品 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退回,但受香港 12 月疫情爆发的影响,该批货物未能及时退至供应商处,因 公司办公场所于 2021 年 5 月租赁到期,鉴于香港疫情反复及通关政策,出于办公成本等综合考虑, 在公司未租赁新办公场所前,员工采取居家办公模式。经协商公司将货物暂存于香港原办公场所 (地址为:香港九龙湾临兴街 21 号美罗中心二期 16 楼 28 室)。但为便于管理,公司办公设备及 存货物料暂由公司员工搬运至其居住地代为保管。12 月 31 日盘点时发现该批待处理产品受潮, 依据公司的存货管理规定,存货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的问题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经追查,该批存货为湿敏器件,对存储环境要求较高,员工居住地无法满足该批货物保管条件以 致产品失去使用价值,鉴于香港 12 月疫情反复,无法及时退回供应商及公司租赁场所到期无保管 环境等特殊客观情况,上述存货毁损不存在人为损坏的情形。该批存货金额 6,158,593.62 元,占 公司存货总额 4.67%,公司经研究决定将该批产品做报废处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的影响。 针对年报问询函 2(5)公司回复如下: 易尚香港主要是从事贸易服务,主要销售芯片、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及配套服务方案,这些 产品主要用于研发 5G 通讯设备、医疗设备、教育设备、交通运输汽车电子设备、工业装备、互联 网产品等。公司业务采用 “以销定产”模式,客户向公司提出具体采购需求,公司依据客户需求 寻找上游对应供应商及产品,确定采购单价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同时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 日常经营情况下无库存积压,故公司无需进行存货盘点工作。以前年度期末均无存货结存,无需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亦不存在滞后计提的情形。 亚太所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2(3)亚太所回复: 我们核对了交易合同、出库单、运单,该项交易于 2020 年 10 月份至 2021 年 2 月签订了销售 合同,于 2021 年 1 月和 2 月出库,并委托物流公司运往指定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 3 号 2 栋 1 楼。2021 年 5 月 26 日东融怡亚通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客户不验收, 经双方沟通取消了该项合同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由于该类产品属定制展柜、灯箱等展 示器材,属于专门用途产品,基本上没有再使用价值,易尚展示对上述产品进行了销毁处理导致 账面存货损失 19,960,708.02 元作为非正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2,555,600.06 元(含进项税转 出)。由于时间间隔较长,我们已无法对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正在获取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其合 理性有待进一步确认,会计处理暂按账面列示,待核实后再酌情调整。 针对年报问询函 2(6)亚太所回复: 在审计期间,与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会计审计问题保持了正 常的沟通,由于疫情的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我们对易尚香港的审计均执行了远程审计程序, 10 未执行实地监盘程序,易尚香港期初存货账面余额为 0。 我们结合年审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易尚展示的回复说明与我们已获取的信息存在不一 致。由于上年度易尚香港存货账面余额为 0,故不存在滞后存货跌价计提的情形。 年报问询函 3. 你公司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三),本年度部分销售行为 及应收账款难以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此: (1)请你公司说明亚太所难以实施满意审计程序的本年度部分销售行为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 况,包括涉及客户的具体名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额、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 (2)请你公司结合问题(1)中相关客户的主营业务、公司规模,以及你公司销售政策和客 户信用资质选取标准,分析说明你公司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与上述客户开展应收账款销售模 式的原因和合理性; (3)请你公司结合与问题(1)中相关客户的沟通情况和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 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同时,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 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4)请亚太所说明对问题(1)中的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函询情况,截至目前的回函情况; 对于已回函、存在争议的,具体说明存在争议的内容,对于未回函的,结合客户目前的经营情况 以及与该客户具体沟通情况,说明未回函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核查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相关回 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5)请亚太所说明对问题(1)中相关销售行为和应收账款具体采取的审计程序,说明是否 存在收入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3(1)公司回复: 亚太所难以实施满意审计程序的本年度部分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交易金额(含税、 定价 交易结算 货物交割时 收入确认时 客户名称 具体时间 内容 号 元) 依据 方式 间 点 2021 年 5 月 18,264,400.00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5 月 展示柜、体验 交货后 3-6 客户一 2021 年 6 月 29,624,200.00 市场 2021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1 柜、灯箱等整体 个月内付 2021 年 12 月 19,901,110.00 价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展示物料 全款 2021 年 12 月 5,596,400.00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0 月 25,931,317.00 3D 打印机、主 交货后 3-6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0 月 客户二 市场 2 2021 年 11 月 20,783,032.00 机及标配等打 个月内付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1 月 价 2021 年 12 月 12,103,262.00 印设备 全款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11 序 交易金额(含税、 定价 交易结算 货物交割时 收入确认时 客户名称 具体时间 内容 号 元) 依据 方式 间 点 2021 年 10 月 16,272,000.00 人体三维测量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0 月 交货后 3-6 客户三 系统及灵狐 F1 市场 3 2021 年 11 月 16,677,000.00 个月内付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1 月 扫描仪 价 2021 年 12 月 18,901,000.00 全款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5 月 6,622,452.00 桌面扫描仪及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5 月 包装、人体扫描 交货后 3-6 客户四 市场 4 2021 年 6 月 12,695,332.00 仪及包装 个月内付 2021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价 2021 年 10 月 25,372,526.95 集成电路、液晶 全款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1 月 6,776,904.00 屏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0 月 10,578,700.00 交货后 3-6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0 月 客户五 液晶屏、智能门 市场 5 2021 年 11 月 15,473,590.00 个月内付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1 月 锁 价 2021 年 12 月 13,338,356.00 全款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液晶屏、智能门 交货后 3-6 锁、3D 打印机, 市场 6 客户六 2021 年 12 月 32,044,895.00 个月内付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人体扫描仪等 价 全款 设备 合计 306,956,476.95 上述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本期收款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余 期后账面回款金 序号 客户名称 本期销售金额(含税) (元) 额(元) 额(元) 1 客户一 73,386,110.00 47,888,600.00 25,497,510.00 6,589,573.32 2 客户二 58,817,611.00 58,817,611.00 20,049,337.00 3 客户三 51,850,000.00 51,850,000.00 7,184,200.00 4 客户四 51,467,214.95 19,317,784.00 32,149,430.95 8,928,980.32 5 客户五 39,390,646.00 39,390,646.00 12,578,650.00 6 客户六 32,044,895.00 32,044,895.00 21,863,045.65 合计 306,956,476.95 67,206,384.00 239,750,092.95 77,193,786.29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客户与我公司及我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针对年报问询函 3(2)公司回复: 上述相关客户的主营业务、公司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及公司规模 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 1 客户一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集成电路、电子通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 客户二 电子产品、通信器材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注册资本人 12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及公司规模 民币 500 万元。 国内贸易及进出口贸易;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 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新材料技 3 客户三 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等。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会议及展览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 4 客户四 售;票务代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 内贸易代理等。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家用电器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3D 打印 基础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 5 客户五 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注册 资本人民币 1900 万元。 国内贸易代理;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 6 客户六 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办公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 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销售信用政策为:(1)整体展示项目销售信用政策:对于展厅展馆类业务,在进场施工 达到合同约定进度时支付 10%-75%进度款,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支付剩余结算款,5%的质保金于 质保期届满后 1 个月内支付;对于品牌终端类业务,在客户收到发票、验收报告、申付报告、对 账单等资料后 15-90 日内支付货款。(2)展示道具销售信用政策:在客户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 60 日内支付货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3)虚拟展示销售信用政策:在合同签订后 10-20 天内 支付 5%-30%的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4)贸易服务信用政策:在产品验收合格后 90 日内付款,或交货前预付 30%的货款,交货后一周内支付 20%的货款,剩余货款于下个月支付。 (5)出口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在客户收到发票、验收报告、申付报告、对账单等资料后 15-90 日内支付货款。(6)房产销售信用政策:在一次性付清购房总价款或签订合同之日首期支付购房 总价款的 50%,后期以按揭方式付款。(7)房产租赁信用政策:一般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支 付 3 个月的租赁保证金,从计租日开始,每月 8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公司在收到相应租金 5 个工 作日内向客户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无明显变化。 公司客户信用资质选取标准:(1)合同签订前进行客户调查,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基本资 料、注册资金、业务种类等)、业务状况、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2)业务开展时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确定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具体包括信用额度、信用账期等。 (3)销售部门与客户定期对账并及时催收货款,销售回款作为业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4)逾 期未回款管理:对于应收款余额较大且账龄较长的客户,公司结合历史合作情况考虑是否降低其 信用政策。对于超过信用期限仍未还款的客户,公司派专人加强催款,并尽量减少与其交易的频 率;对于长期欠款,信用差且屡次催收无果的客户,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主张权益。 受疫情反复、宏观经济放缓和展览展示行业低迷,产品更新迭代等因素影响,公司下游行业 景气度下降,整体市场需求下降,2021 年末为消除库存积压,公司部分产品不能按照原市场价格 出售,公司为加快销售回款进度,防止产品滞销,决定将部分产品折价销售,因上述客户有集采、 13 资源、渠道等多方优势,经公司决定给予客户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提升库存周转率,减少库存 积压带来的损失,公司认为此销售模式是合理的。 针对年报问询函 3(3)公司回复: 公司上述客户的沟通情况和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如下: 序 期末应收账款余 期后账面回款金 客户名称 与客户的沟通情况 号 额(元) 额(元) 经双方沟通协商,已出具付款计划协议书, 1 客户一 25,497,510.00 6,589,573.32 部分款项已收回,剩余款项按付款计划支付 经双方沟通协商,已出具付款计划协议书, 2 客户二 58,817,611.00 20,049,337.00 部分款项已收回,剩余款项按付款计划支付 经双方沟通协商,已出具付款计划协议书, 3 客户三 51,850,000.00 7,184,200.00 部分款项已收回,剩余款项按付款计划支付 经双方沟通协商,已出具付款计划协议书, 4 客户四 32,149,430.95 8,928,980.32 部分款项已收回,剩余款项按付款计划支付 经双方沟通协商,已出具付款计划协议书, 5 客户五 39,390,646.00 12,578,650.00 部分款项已收回,剩余款项按付款计划支付 经双方沟通协商,已出具付款计划协议书, 6 客户六 32,044,895.00 21,863,045.65 部分款项已收回,剩余款项按付款计划支付 合计 239,750,092.95 77,193,786.29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相同账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 账龄分析法组合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风险特征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具有类似的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关联方组合 用风险特征 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因上述客户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客户按账 龄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上述客户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2021.12.31 2021.12.31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元) 坏账准备金额(元) 1 客户一 25,497,510.00 1,274,875.50 2 客户二 58,817,611.00 2,940,880.55 3 客户三 51,850,000.00 2,592,500.00 14 2021.12.31 2021.12.31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元) 坏账准备金额(元) 4 客户四 32,149,430.95 1,607,471.55 5 客户五 39,390,646.00 1,969,532.30 6 客户六 32,044,895.00 1,602,244.75 合计 239,750,092.95 11,987,504.65 截至回函日,依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公司认为上述客户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计提充分合理;经公司与上述客户的沟通及发函确认,不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亚太所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3(4)亚太所回复: 本年度部分应收账款客户有关函证情况如下: 序 截至目前回函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发函日期 函询内容 备注 号 情况 易尚本部的发函日期 为 2022-3-4 1 客户一 25,497,510.00 已回函,相符 惠州易尚的发函日期 为 2022-3-8 期末余 2 客户二 58,817,611.00 2022-3-4 额,2021 已回函,相符 3 客户三 51,850,000.00 2022-3-10 年度销售 已回函,相符 4 客户四 32,149,430.95 2022-2-26 额 已回函,相符 5 客户五 39,390,646.00 2022-3-4 已回函,相符 6 客户六 32,044,895.00 2022-3-28 已回函,相符 合计 239,750,092.95 上述客户均已回函并相符确认,通过核查,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3(5)亚太所回复: 对本年度相关销售行为和应收账款我们采取了以下审计程序: 1、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2、我们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3、我们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确定其是否可依赖。 4、查询工商信息,抽查重要的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15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己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我们对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回收性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 估及测试。内部控制包括客户授信管理、赊销额度控制、应收账款对账与回收管理、对坏账准备 金额的估计等; 7、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是否适当,结合历史收 款记录、历史损失率、行业平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适 当,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 8、我们向管理层了解做出单项计提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的判断依据,结合外部经营环境、行 业情况、回款模式等因素,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9、我们将前期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与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进行对比,以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判断的准确性; 10、我们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对于重要客户相关期间的交易进行了复核,包 括检查相关送货单据、销售发票、对账单、客户验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和期后回款测试等。 11、对该类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并追踪客户后续销售情况。 在上述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公司客户对后续销售情况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我们仅抽查了部 分合同和收款资料进行核对。同时,由于疫情原因的影响,没能完成全部客户资料的核查,尚需 时间进一步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截至目前,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已收回 77,193,786.29 元, 占上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32.2%。 经测算,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年报问询函 4. 你公司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四),本年度部分采购行为 及预付账款难以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此: (1)请你公司说明会计师事务所难以实施满意审计程序的本年度部分采购行为及预付账款的 具体情况,包括涉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额、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交易 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历年来和报告期内预付款项是否应当转为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2)请你公司分析说明在公司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与新增供应商采用预付款结算模式的原 因和合理性,同时,结合采购的货物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说明你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 降的情况下,上述预付款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还有新增的原因和合理性; (3)请你公司进一步核查相关预付款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6 (4)请亚太所说明对问题(1)中的供应商的具体函询情况,截至目前的回函情况;对于已 回函、存在争议的,具体说明存在争议的内容,对于未回函的,结合供应商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 与该供应商具体沟通情况,说明未回函的原因及合理性; (5)请亚太所说明对问题(1)中相关采购行为和预付账款具体采取的审计程序,说明是否 存在成本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4(1)公司回复: 会计师事务所难以实施满意审计程序的本年度部分采购行为及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历年来和报 交易对 告期内预付 序 定价 方是否 款项是否应 名称 具体时间 付款金额(元) 内容 交易结算方式 货物交割时间 号 依据 具备履 当转为其他 应收款计提 约能力 坏账准备 2020 年 12 月 8,472,399.00 2021 年 3 月 合同签订后,依 2021 年 2 月 18,756,970.00 2021 年 3-5 月 具备履 木材、板 市场 据甲方需求供 2021 年 3 月 35,321,040.00 2021 年 6-10 月 1 供应商一 材、展示柜 价 货,甲方需在合 约能力 否 2021 年 6 月 10,000,000.00 2021 年 10-11 月 等 同签订后 6 个月 内付清合同全款 2021 年 11-2022 2021 年 7 月 36,536,750.00 年6月 2021 年 3 月 11,242,716.00 合同签订后,依 2021 年 3-6 月 具备履 据甲方需求供 2021 年 6 月 30,985,150.00 3D 扫描仪 市场 2021 年 6-10 月 2 供应商二 货,甲方需在合 约能力 否 配件 价 同签订后 6 个月 2021 年 10-2022 2021 年 7 月 50,000,000.00 内付清合同全款 年6月 2020 年 12 月 18,028,046.84 2021 年 1-10 月 2021 年 3 月 15,892,800.00 合同签订后,依 2021 年 10-11 月 3D 打印机、 2021 年 7 月 15,100,000.00 市场 据甲方需求供 2021 年 11-12 月 具备履 发光字打 3 供应商三 2021 年 8 月 4,145,348.50 价 货,甲方需在合 2021 年 11-12 月 否 印机、主机 约能力 2021 年 9 月 9,000,000.00 同签订后 6 个月 2021 年 11-12 月 及标配等 内付清合同全款 2021 年 12-2022 2021 年 10 月 24,000,000.00 年6月 2020 年 12 月 11,170,594.57 2021 年 1-3 月 2021 年 1 月 25,077,296.10 2021 年 4-5 月 2021 年 2 月 500,000.00 2021 年 4-5 月 2021 年 3 月 21,454,200.00 合同签订后,依 2021 年 5-11 月 市场 据甲方需求供 具备履 2021 年 7 月 3,657,200.00 3D 扫描仪 2021 年 11-12 月 4 供应商四 价 货,甲方需在合 否 配件 约能力 同签订后 6 个月 2021 年 12-2022 2021 年 8 月 15,000,000.00 内付清合同全款 年6月 2021 年 12-2022 2021 年 9 月 9,000,000.00 年6月 2021 年 12-2022 2021 年 10 月 15,000,000.00 年6月 17 历年来和报 交易对 告期内预付 序 定价 方是否 款项是否应 名称 具体时间 付款金额(元) 内容 交易结算方式 货物交割时间 号 依据 具备履 当转为其他 约能力 应收款计提 坏账准备 2020 年 7 月 16,293,526.12 2021 年 1-10 月 2021 年 3 月 12,653,000.00 2021 年 10-10 月 2021 年 7 月 15,000,000.00 3D 打印机、 合同签订后,依 2021 年 10-11 月 具备履 3D 扫描仪 市场 据甲方需求供 2021 年 11- 5 供应商五 2021 年 8 月 15,000,000.00 约能力 否 配件 价 货,甲方需在合 -2022 年 6 月 同签订后 6 个月 2021 年 11-- 2021 年 9 月 9,000,000.00 内付清合同全款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11-2022 2021 年 10 月 27,842,430.00 年6月 技术服务 2021 年 12 月 100,000.00 2021 年 10-12 月 费 2020 年 12 月 14,060,200.00 合同签订后,依 2021 年 1-3 月 中纤板、木 据甲方需求供 具备履 夹板、三聚 市场 6 供应商六 2021 年 4 月 15,318,264.39 货,甲方需在合 2021 年 4-10 月 否 氰胺板、液 价 约能力 同签订后 6 个月 晶屏等 2021 年 5 月 22,819,117.61 内付清合同全款 2021 年 11-11 月 合同签订后,依 据甲方需求供 具备履 市场 7 供应商七 2021 年 1 月 25,000,000.00 液晶屏 货,甲方需在合 2021 年 10-11 月 否 价 约能力 同签订后 6 个月 内付清合同全款 合同签订后,依 工业相机、 据甲方需求供 具备履 镜头、投影 市场 8 供应商八 2020 年 12 月 20,125,052.00 货,甲方需在合 2021 年 1-3 月 否 机等 3D 扫 价 约能力 同签订后 6 个月 描仪配件 内付清合同全款 合同签订后,依 据甲方需求供 具备履 市场 9 供应商九 2021 年 3 月 96,100,000.00 集成电路 货,甲方需在合 2021 年 10-12 月 否 价 约能力 同签订后 6 个月 内付清合同全款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针对年报问询函 4(2)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采购货物的销售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本期采购金额(含税,元) 主要采购产品 销售情况 用于终端展示业务,已于 1 供应商一 89,080,143.00 木材、板材、展示柜等 2021 年销售完毕。 18 3D 打印机及 3D 扫描仪原 用于虚拟展示业务,已于 2 供应商二 77,456,166.00 材料 2021 年销售完毕。 用于虚拟展示业务,已于 3 供应商三 64,279,975.15 3D 打印机 2021 年销售完毕。 用于虚拟展示业务,已于 4 供应商四 60,669,537.09 3D 扫描仪配件 2021 年销售完毕。 用于虚拟展示业务,已于 5 供应商五 52,884,437.95 3D 打印机、道具及材料 2021 年销售完毕。 中纤板、木夹板、三聚氰 用于终端展示业务,已于 6 供应商六 52,197,582.00 胺板、液晶屏等 2021 年销售完毕。 用于贸易业务,已于 2021 7 供应商七 25,000,000.00 液晶屏 年销售完毕。 工业相机、镜头、投影机 用于虚拟展示业务,已于 8 供应商八 20,125,052.00 等 3D 扫描仪配件 2021 年销售完毕。 用于贸易业务,已 2022 9 供应商九 96,100,000.00 集成电路 年 3 月前销售完毕。 2020 年下半年度,受国内疫情好转,市场货币资金充裕,整体市场恢复良好,国家为助力企 业复工复产相继出台政策刺激经济,行业下游客户业务量需求见长,为巩固客户群体,公司对 2021 年发展做了战略规划,经公司管理层决定,为完成 2021 年销售任务,锁定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决定对部分产品提前做备货准备,与供应商签订备货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预付采购货款。由于 市场环境及政策改变,下游部分客户需求骤减,公司实际销售金额未达到预期要求,加之部分银 行抽贷压贷,导致资金紧张,对公司采购供应链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项目的有序开展,公 司不断开发新供应商以应对订单的正常履行,采用预付款模式进行结算。综上,公司当时采用预 付账款结算模式及新增预付款是合理的。 针对年报问询函 4(3)公司回复: 经向相关供应商问询确认,公司相关预付款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亚太所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4(4)亚太所回复: 本年度部分供应商有关函证情况如下: 序 期末预付款项余 截至目前回函 名称 发函日期 函询内容 备注 号 额 情况 期初余额、期末余 1 供应商一 20,007,016.00 2022-3-25 已回函,相符 额,2021 年度采购额 期末余额,2021 年度 2 供应商二 14,771,700.00 2022-3-25 已回函,相符 采购额 期初余额、期末余 3 供应商三 21,886,220.19 2022-3-25 已回函,相符 额,2021 年度采购额 19 序 期末预付款项余 截至目前回函 名称 发函日期 函询内容 备注 号 额 情况 期初余额、期末余 4 供应商四 40,189,753.58 2022-3-23 已回函,相符 额,2021 年度采购额 期初余额、期末余 5 供应商五 43,004,518.17 2022-3-25 已回函,相符 额,2021 年度采购额 6 供应商六 2022-3-3 2021 年度采购额 已回函,相符 7 供应商七 2022-3-2 2021 年度采购额 已回函,相符 8 供应商八 2022-3-3 2021 年度采购额 已回函,相符 9 供应商九 2022-3-24 2021 年度采购额 已回函,相符 合计 139,859,207.94 针对年报问询函 4(5)亚太所回复: 对本年度相关采购行为和预付账款我们采取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对交易的业务背景,主要的交易内容等进行了解; 2、对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大的单位,通过访谈、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了解其行业的状况、 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等方面的内容,复核管理层评估坏账的合理性,同时 核查其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和检查公司的催收文件,复核管理层评估坏账的合理性; 4、对大额的预付款项进行期后检查;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对该类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并追踪供应商前期采购及生产情况。 在上述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公司供应商对前期采购及生产环节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我们仅 抽查了部分合同和生产作业计划资料进行核对。相关采购行为采取预付款的形式结算,导致公司 资金使用风险增加,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成本真实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核实。 年报问询函 5. 你公司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五),本期营业收入 803,661,364.14 元,营业成本 907,809,769.30 元,综合毛利率-12.96%,较上期综合毛利率 31.32%, 下降幅度较大。同时,你公司展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51,910,047.99 元,较去年减少 13.86%, 展示业务营业成本为 825,709,463.83 元,较去年增加 53.12%;展示业务的毛利率为-26.66%,较 上年同期减少 55.40%。对此: (1)请你公司结合展示业务的具体内容,以及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 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营业成本反而增加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 (2)请你公司结合经营环境、经营计划、同行业毛利率水平、以及你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成 本结转时点和相应会计处理的依据,分析说明展示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合理性; (3)请你公司结合期后展示业务的开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为负的风险,是否对 你公司经营具有重大不利影响; (4)请亚太所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5(1)公司回复: 公司展示业务由终端展示、循环会展、虚拟展示三部分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展示业务情况如 下: 2020 年度 展示业务 收入(元) 成本(元) 毛利率 虚拟展示 301,007,854.63 196,399,000.64 34.75% 终端展示 392,050,835.65 288,126,958.63 26.51% 循环会展 63,749,314.05 54,738,159.83 14.14% 合计: 756,808,004.33 539,264,119.10 2021 年度 展示业务 收入(元) 成本(元) 毛利率 备注 虚拟展示 311,893,980.39 453,514,158.26 -45.41% 折价销售 终端展示 287,317,716.63 326,817,977.26 -13.75% 折价销售 循环会展 52,698,350.97 45,377,328.31 13.89% 合计: 651,910,047.99 825,709,463.83 (1)终端展示业务 终端展示,主要是根据客户的品牌战略推广需求,运用多媒体、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技术手段,创意设计出终端展示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受疫情反复、宏观经济放缓和展览 展示行业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终端展示业务实现收入 287,317,716.63 元,同比下降 26.71%。 因 2020 年下半年度电子烟行业发展迅猛,品牌电子烟展示业务需求量快速增长,为持续满足客户 需求,公司在 2021 年初提前备货,以保证供应稳定性。2021 年中,国家相关部门对电子烟行业 监管趋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先后提出电子烟市场专项检 查行动方案等政策,在此政策背景下,电子烟行业推广、售卖及使用场所受到严格限制,导致公 司电子烟客户展示业务需求量大幅度减少。受疫情反复影响,手机、家电、快消品、餐饮、商超 21 等行业展示业务需求也大幅减少,导致终端展示业务收入情况与销售预测差异较大。2021 年末为 消除积压库存,公司对存货折价处理;同时,国内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运输成本都不同程度 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毛利率为负数。 (2)循环会展业务 循环会展,主要是为展商、场馆、展会服务商提供展台设计、特装租赁、型材开发、巡展等 可循环展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循环会展业务实现收入 52,698,350.97 元,同比下降 17.34%, 主要原因系在循环会展领域,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会展行业出现阶段性停摆,公司会展业务营收 受到较大影响,但由于营业成本同比例下降,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3)虚拟展示业务 虚拟展示,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基于三维数字化和虚拟增强现实方案的设计、研发与实施,以 及其他基于 3D 视觉技术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等服务。报告期内,虚拟展示业务实现收入 311,893,980.39 元,同比增长 3.62%。为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和影响力,加快 3D 业务快速发展,巩固公司在三维数字化技术行业的地位,公司加大研发和生产力度,提升三维 技术水平,随着产业升级,产品更新迭代等原因,公司部分旧款 3D 产品已不能按照原销售价格出 售。公司为防止产品滞销,加快销售回款进度,决定将部分产品低于成本价出售,致使报告期内 公司虚拟展示业务营业成本涨幅大于收入涨幅,毛利率为负。 综上,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营业成本反而增加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合理 的。 针对年报问询函 5(2)公司回复: 公司在收入确认同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会计处理的具体依据不同产品 划分如下:(1)展示道具:产品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需要进行安装的,则 在安装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2)虚拟展示产品 :产品交付,经客户验收 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需要进行安装的,则在安装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 (3)出口销售: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及装箱单、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实现;(4)房产销售: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签订了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买方按照销售合同约 定支付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房款,买卖双方已经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时确认 收入的实现;(5)贸易服务:商品交付客户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实现;(6)整体展示、循 环会展:a、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者合同工期在两个月以上的展示工程、循环会展项目,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整体展示、循环会展合同,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 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 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 22 理确定为止。b、为简化会计核算,其他整体展示、循环会展项目在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 收入实现;(7)物业服务: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8)租赁收入:按 合同、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日期,当租金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时,确认收入实现。公司提供 免租期的,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进行分配。 2020 年下半年度,国内疫情好转,国家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继出台政策刺激经济,社会各 行业都得到快速恢复,下游客户业务量需求见长,公司适时制定战略规划并进行 2021 年度销售预 测,但由于市场政策变化,产品更新迭代等原因,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销售预测差异较大,公司 为防止产品滞销,加快资金回笼,将部分产品折价销售,致使公司展示业务毛利率为负。 在行业分类中,与公司的展示业务同类可比的上市公司有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 300805)、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92)、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830978)三家公司。经查,2021 年上述三家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序号 同行公司 毛利率 1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13.84% 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24% 3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87% 以上三家公司虽均涉及展示业务,但细分行业不同,商业模式也有所差异。其中,先临三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齿科数字化、专业 3D 扫描等业务领域与其他几家公司业务模式差异较大, 其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公司因折价销售且受疫情影响,国内各类材料成本、人工成本 及运输成本都有不同程度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毛利率为负数。综上,2021 年度公司展 示业务毛利率为负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合理的。 针对年报问询函 5(3)公司回复: 目前,公司展示业务开展情况如下:终端展示业务方面重点开拓新零售、白酒、汽车等领域 的市场需求,为茅台、科大讯飞、字节跳动等长期优质客户提供线下门店终端展示综合解决方案 及展示道具;循环会展业务方面为一汽大众、一汽丰田等车企客户提供全国循环车展服务;虚拟 展示业务方面在文博展厅、终端新零售等领域方面为客户(PICO、南山档案馆等)提供三维数字 化综合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展示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公司将终端展示业 务因客户行业政策变化而产生的积压库存、虚拟业务因市场技术升级,产品迭代原因的产品进行 折价销售处理,而上述影响因素已在当期基本消除。 综上,报告期后公司展示业务稳定有序开展,存在毛利率持续为负可能性较小,该业务对公 司经营不存在具有重大不利影响。 亚太所回复: 23 我们根据易尚展示提供本年度毛利率下降的情况说明,基本符合该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 年报问询函 6. 你公司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六),公司因筹建贴片机生 产线需要,与深圳市华兴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隆机电”)签订合同,向其购买 贴片机生产线设备,合同价款计 88,050,000.00 元,已按合同于 2021 年 4 月累计已支付预付设 备款计 66,627,569.72 元,后因公司投资项目调整原因本设备采购合同中止执行,有关善后事宜 双方仍在商议之中。对此: (1)请你公司说明与华兴隆机电相关合同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签署的具体时间、定价 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安排,同时,说明你公司对与华兴隆机电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 理的依据和合理性; (2)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投资项目调整以及与华兴隆机电相关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和时间,结 合相关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以及相关货物交割情况,说明你公司在未确定实施相关项目、以及在你 公司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向华兴隆机电预付设备款 66,627,569.72 元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 是否存在违约情形,结合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说明你公司董事会是否能够保障上市公司以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 (3)结合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华兴隆机电的关联关系和人员往来情 况,进一步核查相关预付款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4)请亚太所对问题(1)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6(1)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初对建设贴片生产线进行项目立项。2020 年 11 月,深圳市华兴隆机电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隆”)提供了设备方案,公司经审议后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华兴隆按设备市场价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价款计 88,050,000.00 元。合同 约定公司于本合同签订后 150 日内向华兴隆支付合同总额的 80%预付款,设备全部到货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合同总额的 15%货款,设备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60 日内付清合同总额 5%余款, 华兴隆自收到公司支付的全部预付款后 180 天内待公司通知交货。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预 付设备款计 66,627,569.72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除资产负债表上所列非流动资产 项目以外的其他周转期超过 1 年的长期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由于此项目周转期超过 1 年, 公司将其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符合会计账务处理相关规定。 针对年报问询函 6(2)公司回复: 近年因国外疫情及贸易战影响,国内芯片需求量大,商业领域应用广阔。为创新发展,推动 24 公司传统业务产业升级,公司计划在传统终端展示产品基础上,依托联发科 5G 芯片代码特许使用 权拓展贴片生产线,提升企业效益与竞争力,公司决定投资建设 SMT 生产线。因 SMT 生产线主要 设备都是进口设备,一般设备集成商都需要收到预付款后再去采购和安排投产,为了加快项目建 设,降低项目采购成本,公司决定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 SMT 生产线。 2021 年,公司由于意向客户因多方面的原因停止与公司合作、场地规划不及预期、公司资金 紧张、后续投入资金大等原因,暂时无法接收该批设备。12 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营运情况, 召开了项目专项会议,决定中止贴片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经与华兴隆机电友好协商,2022 年 6 月 公司与华兴隆机电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形。协议约定华兴隆机电将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全额归还上述款项。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累计收到华兴隆机电归还设备款 39,750,000.00 元,其中: 6 月 8 日退还 13,000,000.00 元、6 月 28 日退还 26,750,000.00 元, 已退还预付款项 60%,剩余 40%款项华兴隆机电将按协议于 11 月 10 日前分期支付。我司与华兴隆 机电持续保持良好、密切沟通,剩余设备款项的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也将持续跟进、 敦促公司与华兴隆机电期后回款事宜,能够保障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年报问询函 6(3)公司回复: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不存在相关预付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不存在与华兴隆机电的关联关系和人员往来情况,也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形。 亚太所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6(4)亚太所回复如下: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公司与华兴隆机电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 2、获取该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表、会议纪要。 3、查询工商信息,核查华兴隆机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4、获取相关银行付款回单、对应的记账凭证等原始资料。 5、通过进行实地走访、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了解和评估华兴隆机电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6、结合函证程序,核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我们通过核查,该贴片机生产线已经过公司投资立项审批流程,并与华兴隆签订了设备订货 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设备款,由于市场变动原因,导致该投资项目目前处于终止状态。 根据 2022 年 6 月 8 日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协议书,由于未造成对方实际损失,不追究违约责任。 25 原已预付的设备款 66,627,569.72 元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分五期退回,目前已退回 39,750,000.00 元。 公司对华兴隆机电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报问询函 7. 你公司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七),由于疫情原因,导致 无法对公司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易尚展示本 部账面存货计 8,763,851.57 元存放该公司)、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进 行现场审计,只能执行远程审计程序。 请亚太所说明截至目前对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年报中披露的相应财务数据是否存在不 真实、不准确的情形,上市公司在上述子公司的存货(如有)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减值准备。 亚太所回复: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上述公司财务软件账号及密码、采集上述公司账套。 2、收取相关基础性资料的电子材料及扫描件。 3、对有关原始凭证选取样本由公司扫描,我们再进行核查。 4、复核相关财务数据,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分析。 我们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对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9 日对奥克坦姆系 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补充执行了现场监盘程序,对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了监 盘,未发现重大异常。 经过核查,我们未发现上述 3 家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相应财务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上市公司在上述子公司的存货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减值准备。 年报问询函 9. 你公司 2021 年内控审计报告被亚太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导致无法表示 意见的事项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是应收款项余额较大,你公司在客户赊 销政策及应收款项的催收和质押程序上,未能准确及时的执行,导致对部分客户的信用管理缺失, 从而影响公司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情况的判断,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二是存货库存金 额较大,你公司在执行存货仓储与保管程序上,未能及时对存货存储及保管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 管,可能导致因质量监控不当造成未及时发现存货质量方面的损失,从而影响易尚展示对存货品 质及资产价值的判断,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年报显示,你公司对应收款项管理方面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为,“全力清收历史应收 26 账款,严控新的应收账款产生。从制度、执行、手段等方面加强现有应收账款的消化清收。采取 对欠款客户多手段进行清收,除常规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外,对不配合的客户采取发律师函、起 诉等方式解决。对采取法律手段仍然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时计提损失,进一步夯实应收账款 质量”;对存货管理方面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为,“持续强化库存管理,加强存货控制, 定时对库存进行盘点,切实从存货的采购、入库、管理、出库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避免因质量 监控不当造成存货损失。同时,公司将组织仓管部门及财务部门人员再次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 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及管理素质”。上述整改的时间期 限为 2022 年 6 月 1 日。对此: (1)请你公司结合客户信用管理政策,说明报告期内未能准确及时执行客户赊销政策及应收 款项催收和质押程序的原因; (2)请你公司结合存货管理政策,说明报告期内未能及时对存货存储及保管过程中的质量进 行监管的原因; (3)请你公司结合公司在应收款项管理方面和存货管理方面具体的整改计划安排、整改责任 人等,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的整改进展,是否已取得实质成效,是否能够在 2022 年 06 月 01 日完 成相应的整改; (4)请你公司说明在截至目前的整改中,是否发现了新增的应收款项、存货减值计提不充分、 不准确等情形,如是,请具体说明,并及时作出相应的更正; (5)请亚太所进一步说明,除财务审计报告中提及的相关应收款项和存货外,是否存在其他 应关注的应收款项和存货,如是,请具体说明相关情况; (6)请亚太所对问题(4)中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9(1)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销售信用政策为:(1)整体展示项目销售信用政策:对于展厅展馆类业 务,在进场施工达到合同约定进度时支付 10%-75%进度款,客户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支付剩余结 算款,5%的质保金于质保期届满后 1 个月内支付;对于品牌终端类业务,在客户收到发票、验收 报告、申付报告、对账单等资料后 15-90 日内支付货款。(2)展示道具销售信用政策:在客户验 收合格,收到发票后 60 日内支付货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3)虚拟展示销售信用政策:在合 同签订后 10-20 天内支付 5%-30%的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4)贸易服务信用政策: 在产品验收合格后 90 日内付款,或交货前预付 30%的货款,交货后一周内支付 20%的货款,剩余 货款于下个月支付。(5)出口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在客户收到发票、验收报告、申付报告、对账 单等资料后 15-90 日内支付货款。(6)房产销售信用政策:在一次性付清购房总价款或签订合同 27 之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50%,后期以按揭方式付款。(7)房产租赁信用政策:一般在合同签 订后 5 个工作日支付 3 个月的租赁保证金,从计租日开始,每月 8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公司在收 到相应租金 5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无明显 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796,322,774.66 元,受疫情反复、宏观经济放缓和展览展示 行业低迷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开始回款放缓及账期增长,信用状况不佳,回款金额和比例低于 以前年度,进一步加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回款难度。下半年度,公司已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但部分客户出现经营危机,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无法及时支付货款,同时部分业务跨越时间较长, 经办人员更新轮换,增加了回款难度及时间,导致清收成效较小。 针对年报问询函 9(2)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按照存货管理制度进行入库、出库和日常管理,主要分类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 存商品、整体展示项目及易尚中心房产等。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余额 173,588,181.45 元,非正常 损失 28,714,193.68 元,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原因系与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因合同终止 而产生的货物报废损失,因该批道具为定制化产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且退回工厂需额外增加运输 成本,公司研究决定报废处理;全资子公司易尚香港有限公司因供应商产品质量有瑕疵及货物搬 迁受潮,导致在盘点时发现包装破损,产品已不具备使用价值,经公司审批决定,相关产品做报 废处理。 针对年报问询函 9(3)公司回复: 应收款项管理方面的整改计划: 1.2022 年 2 月,公司董事会聘请新总经理,为推动各内部 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管理,调整内部控制管理审批程序,完善公司内部分级授权管理模式并 加强执行,重大决策集体决策、分级审批,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管; 2. 公司业务部门需严格控制客户赊销政策,对于已有逾期欠款的客户实行现款现货的销售政策, 加强销售与回款统计管理,并及时上报销售与回款情况,对已有赊销欠款,严格执行催收程序, 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促进应收账款的回款;3.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梳理公司业务资金收付流程,严格 按照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付款;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查和审批,全面杜绝不合规资金支付, 定期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账目,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 符。 整改责任人:总经办、财务部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 整改进展:截至回函日,公司正在从制度、执行、措施等方面加强现有应收账款的消化清收, 已完成了应收账款的梳理,已严格把控赊销业务,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对于已有赊销欠款,公 司对欠款客户多手段进行清收,除常规电话催收、 上门催收外,对不配合的客户采取发律师函、 28 起诉等方式解决。目前公司还在全力整改中。 公司存货管理方面的整改计划主要包括:1.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存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严 格执行公司存货出入库和日常管理中的质量控制环节,强化执行力度;2.公司就现有存货进行全 盘,认真落实账务和实物一致的原则,强化存货日常质量管理,防止公司因存货存放及搬运等原 因造成损失,保障公司存货质量和安全,防止存货非正常损失;3.公司将组织财务、仓管、质控 等关键人员对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总经办、财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 整改进展:截至回函日,公司已完成了存货管理制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质量控制条款, 保证存货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存货质量的把控;2022 年 5 月,公司已对存货进行全盘,确 认实物和账务的一致性,并对关键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存货管理的有效执行。通过上述整改工作, 公司的存货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确保公司在存货管理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 将持续跟踪存货管理事项,目前公司还在全力整改中。 针对年报问询函 9(4)公司回复: 截至回函日,公司未发现新增的应收款项、存货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准确等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9(5)亚太所回复: 通过核查,除财务审计报告中提及的相关应收款项和存货外,未发现存在其他应关注的应收 款项和存货。 针对年报问询函 9(6)亚太所回复: 我们对公司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新增的应收款项、存货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准 确等情形,基本符合近期的整改情况。 年报问询函 10.年报第 2 页显示,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年报第 73 页显示,鉴于公司聘请的亚太事务所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因为该审计报 告出具的时间问题致使公司董事会无法审议相应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法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对此: (1)请你公司与董事进一步核实,在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下, 董事会是否能够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2)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问题”,是否存在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 29 严格遵循审计执业准则的情形; (3)请亚太所结合进场时间、人员配备等说明发生“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问题”的具体原因, 是否做到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审计执业准则。 针对年报问询函 10(3)亚太所回复: 我们于 2021 年 12 月初所内进行了项目承接审核,所内风评部及质控部进行了现场调查评估 后,本所同意承接该项目。2022 年 1 月 4 日易尚展示董事会决议同意变更我所为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我所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与易尚展示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参与了公司年末存货盘点的 监盘工作,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进行现场审计,直至 2022 年 4 月 6 日结束现场。我们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与公司交换了会计调整事项,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我们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提交本所主审审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提交本所质控会审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形成 了初步的审核意见。在此期间,我们向深圳证监局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并对部分审计程序进行了 补充,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上午约 9 时质控会经再次审核并确定最终审计意见,并于当日约 17 时出具了正式审计报告并发送给企业。 由于本项目是本所首次承接,列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审计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 师、资深审计人员和助理人员组成,项目组人数保持在 12 人左右,我们认为项目组基本具有足够 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保持了充分的职业审慎态度,严格遵循了审计执业准则, 基本做到了勤勉尽责。 年报问询函 11.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2,523,769.25 元,较期初余额 479,582,283.76 元减少 89.05%。其中,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 10,287,501.78 元,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为 42,160,104.57 元。对此: (1)请你公司具体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分月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的变 动情况; (2)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特别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利率情况,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政策,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被其他方, 特别是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3)请亚太所详细说明对货币资金的核查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货币资金流向关联方 或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请报备相应的核查底稿。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1(1)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受到疫情影响,全国多地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公司在项目承接、 30 实施及验收结算等方面均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终端展示业务及循环会展业务收入减少;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220,611,290.58 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20 年减少 476,386,438.77 元。同时,外协工程和外协加工成本因市场原材料、人力成本逐渐上涨,公司营 业成本较上年度增加 204,373,870.50 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 2020 年增加 39,745,462.07 元。同时 2021 年我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合计 220,106,005.64 元,造成 2021 年期 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方 其他货币资金 定期银行存款 月 式 现金(元) 活期银行存款(元) 合计(元) 份 (元) (元) 1月 70,380.90 52,156,669.14 42,728,926.36 103,785,100.00 198,741,076.40 2月 93,197.90 89,519,903.12 42,728,926.36 103,785,100.00 236,127,127.38 3月 62,533.90 59,107,596.51 42,994,336.64 - 102,164,467.05 4月 68,710.90 46,428,577.80 42,996,023.76 - 89,493,312.46 5月 77,825.90 51,006,171.97 43,189,931.66 - 94,273,929.53 6月 85,745.90 50,737,455.17 12,207,138.71 - 63,030,339.78 7月 85,715.90 115,173,428.15 12,258,247.24 - 127,517,391.29 8月 52,365.90 75,539,244.11 12,064,339.34 - 87,655,949.35 9月 62,010.90 76,082,798.57 12,115,696.34 - 88,260,505.81 10 月 63,643.90 74,915,791.52 12,115,696.34 - 87,095,131.76 11 月 69,796.90 47,232,643.45 12,115,696.34 - 59,418,136.69 12 月 76,162.90 10,287,501.78 42,160,104.57 - 52,523,769.25 针对年报问询函 11(2)公司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中现金由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集团总部 及子公司;银行存款存放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内,活期存款按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利率按 1.95%计息;其他货币资金中主要是票据保证金按年利率 1.5%及 3% 计算,其它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公司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岗位分工及授权审批有明确规定,明确各级审批人 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规定 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 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领导报告。公司支付事项由业务部门提出 付款请求,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等内部初审,交由财务部审核人员、经理、总监等进行复核工 作,无误后由上级领导做最后审批,最后交由出纳进行录入,出纳主管进行复核,完成支付指令, 单据交付进行账务处理。在经过多层的审批权限审批设置及岗位分工机制下,我司不存在货币资 金被其他方,特别是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31 亚太所回复: 我们对货币资金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货币资金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将明细表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 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现金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2、监盘库存现金。 3、抽查大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收支,检查银行流水单,检查大额异常交易, 检查大额收支业务原始凭证。 2、实施分析性程序,结合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测试利息收入的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体外资金 循环或虚增存款的情形。 5、检查银行存单。 6、实施函证程序,函证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 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期末余额,检查银行回函,编制货币资金函证结果汇总表。 7、获取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 8、检查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收支截止是否正确。 9、检查企业所有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 10、审核资金池业务。 11、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未发现货币资金流向关联方或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年报问询函 12. 年报显示,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 299,672,074.06 元,包含你公司出 售惠州易尚软件及废料收入。请你公司: (1)分析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贸易业务和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你公司前 期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2)具体说明惠州易尚软件出售和废料收入的具体情况,包括软件出售的时间、产品类型、 软件出售和废料收入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收入金额确认是否合理; (3)请亚太所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2(1)公司回复如下: 32 公司贸易服务收入的经营主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尚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远维技 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显示屏等电子产品, 用于研发 5G 通讯设备、医疗设备、教育设备、交通运输汽车电子设备、工业装备、互联网产品等。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75,157,726.62 元,上年同期 125,950,462.90 元,同比下降 40.33%, 主要系受国际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影响,集成电路短缺成为半导体行业的普遍现象,预计未来,仍 然处于紧张的状况,致使贸易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易尚三维产业园、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租赁和易尚创意科技大 厦部分房产销售。报告期内,其他业务实现收 76,593,589.53 元,上年同期 141,514,187.49 元, 同比下降 45.88%,主要系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可销售房产减少所致,2018 年度该房产共计 10764.01 平方米公开销售。报告期前已销售 9846.31 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的 91.48%,报告期内销售 186.37 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 1.74%,致使其他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 综上,公司贸易业务和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减少合理;公司贸易业务和其他业务营业收入,经 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确认依据充分、真实、准确。 针对年报问询函 12(2)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向惠州易尚出售软件收入 17,522,123.89 元,系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与公司签订三维数字化相关软件使用权采购合同,采购的 软件主要用于惠州易尚公司研发及销售三维数字测量及打印相关产品,合同清单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版本号 单位 数量 价税合计(元) 1 三维图形剖面与测量软件 V1.0 套 1 4,500,000.00 2 三维数据融合及纹理融合软件系统 V2.0 套 1 5,600,000.00 3 人体三维模型数据测量软件 V1.0 套 1 4,200,000.00 4 三维模型查看软件 V1.0 套 1 5,500,000.00 上述软件公司均取得软件著作权全部权利,证书号分别为:软著登字第 4419259 号、软著登 字第 3735243 号、软著登字第 3484795 号、软著登字第 4429169 号,收入金额按双方确认的合同 金额,专利使用权无限期使用,公司自合同生效起 5 年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确认依据于产品交 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确认依据充分合理。 废料收入金额为 256,869.91 元具体为生产用的边角料、退货产品无法再使用的材料等,确认 依据于产品交付并收取款项后,确认收入实现,确认依据充分合理。 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 299,672,074.06 元:其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出 售惠州易尚软件及废料收入 19,473,422.47 元;审计认为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33 所产生的收入,主要为以公司原材料抵扣深圳华晟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费,视同销售产生的收入, 以及接受客户以产品抵扣货款再对外销售形成的收入 8,555,752.21 元;审计报告意见中非标准审 计意见涉及的收入,主要为非标审计意见中第三条本期销售涉及的收入 271,642,899.38 元。 亚太所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易尚展示 2021 年度收入扣除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 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 19,473,422.47 备注 1 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 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8,555,752.21 备注 2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 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 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271,642,899.38 备注 3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合计 299,672,074.06 备注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出售惠州易尚软件及废料收入。 备注 2: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要为以公司原材料抵扣深 圳华晟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费,视同销售产生的收入,以及接受客户以产品抵扣货款再对外销售形 34 成的收入。 备注 3: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主要为非标审计意见中第三条本期销售涉 及的收入。 我们关注了公司对贸易业务和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惠州易尚软件出 售和废料收入的具体情况的回复内容,结合年审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易尚展示的回复说明 与我们已获取的信息存在不一致。 年报问询函 13. 报告期内,你公司贸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75,157,726.62 元,较去年减少 40.33%,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6,593,589.53 元,较去年减少 45.88%。请你公司: (1)结合近年来你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如购销数量、 金额及具体内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等)、应 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账龄及逾期情况、存货库龄与销售情况、票据管理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贸易 业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规模是否与公司业务匹配,你公司收入成本 确认过程及依据,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足; (2)补充说明你公司其他业务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和经营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请亚太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3(1)公司回复如下: 近年公司为积极抓住 5G 与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新兴产业,大力拓展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 点,适时开展电子产品贸易业务。贸易服务始于 2019 年,主要包括销售集成电路、显示屏等电子 产品,这些产品主要用于研发 5G 通讯设备、医疗设备、教育设备和互联网产品等。公司每年贸易 业务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约 11%,近三年累积实现贸易业务收入 321,216,394.93 元,;公司贸易 业务模式为将 3D/AR/VR 技术在通信电子、物联网行业中应用落地,配套智能家居、无线连接技术、 物联网及穿戴装置等跨平台设计方案,开展相关芯片、显示屏等电子产品销售业务,实现从采购 到销售一体化的模式。具体为客户向公司提出具体采购需求(包括规格型号、数量、运抵地点等), 公司依据客户需求寻找上游对应供应商及产品,并根据客户产品型号参考行业同产品规格报价附 加合理利润确定销售单价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同时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并依据合同约定 由公司负责运输、客户自提或供应商送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入库后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日常经营情况下无库存积压的风险;为降低资金周转风险公司未采用票据结算方式,贸易业务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逾期情况。综上,公司贸易业务存在商业实质且与公 司业务匹配。 近年主要贸易业务客户及其应收款项回收及坏账情况: 35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类别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应收 17,135,970.91 3,641.50 17,139,612.41 1 客户一 回款 17,135,970.91 3,641.50 17,139,612.41 坏账 应收 97,612,122.64 3,030,390.57 3,627.36 100,646,140.57 2 客户二 回款 97,612,122.64 778,076.00 2,255,941.93 100,646,140.57 坏账 112,615.73 -112,615.73 应收 42,698,248.86 26,872,966.39 69,571,215.25 3 客户三 回款 33,476,726.44 36,094,488.81 69,571,215.25 坏账 461,076.12 -461,076.12 应收 1,680,000.00 66,842,445.86 13,718,924.90 82,241,370.76 4 客户四 回款 1,680,000.00 65,580,788.33 14,980,582.43 82,241,370.76 坏账 63,082.88 -63,082.88 应收 7,733,160.60 7,733,160.60 5 客户五 回款 坏账 386,658.03 386,658.03 应收 9,548,904.95 9,548,904.95 6 客户六 回款 9,548,904.95 9,548,904.95 坏账 应收 14,433,804.18 14,433,804.18 7 客户七 回款 坏账 721,690.21 721,690.21 近年主要贸易业务供应商及交易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类别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应付款项 111,628,886.89 111,628,886.89 1 供应商一 支付金额 111,628,886.89 111,628,886.89 应付款项 77,718,602.20 39,876,830.09 117,595,432.29 2 供应商二 支付金额 70,971,986.10 46,623,446.19 117,595,432.29 应付款项 11,934,433.65 11,934,433.65 3 供应商三 支付金额 11,934,433.65 11,934,433.65 36 应付款项 10,101,103.94 10,101,103.94 4 供应商四 支付金额 10,101,103.94 10,101,103.94 应付款项 96,100,000.00 96,100,000.00 5 供应商五 支付金额 96,100,000.00 96,100,000.00 上述客户与供应商与易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13(2)公司回复如下: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易尚三维产业园、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租赁和易尚创意科技大 厦部分房产销售。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 土资源委员会签 署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15)1012 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成后, 其中 10764.01 平方米房产可公开销售。报告期末,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累计销售房产面积 10032.68 平方米,剩余房产面积 731.33 平方米,预计 2022 年销售完毕。 另外,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的易尚三维产业园、易尚创意科技大厦两处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上两处房产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 率,公司将部分房产按市场价格进行出租,近两年取得租赁收入分别为 4013.07 万元及 4758.85 万元,租赁价格按合同约定逐年递增,公司短期内不会改变房产出租计划。 综上,以上房产销售完毕后,公司暂无其他的房产销售计划,房产销售业务将不具有可持续 性,而租赁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亚太所回复: 我们根据易尚展示的回复内容,结合年审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易尚展示的回复说明与 我们已获取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 年报问询函 14.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涉及三名客户,账面 余额为 21,813,052.86 元,计提坏账准备 17,845,719.74 元。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上述三名客户的具体名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额、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 收入确认时点、历年来应收款项回收情况; (2)结合上述三名客户存续和经营情况、履约能力、说明你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确认依 据及合理性,是否已对收回相关款项采取诉讼等措施; (3)请亚太所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37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4(1)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涉及三名客户交易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 交易金额(含税、 定价 货物交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结算方式 收入确认时点 间 元) 依据 割时间 展厅: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1)按工程进 展厅、专 2017 年 康美药业股 2017 年 市场 40%,工程完工 7 天内支付 30%,工程验收 度确认收入 29,032,229.68 卖店及展 -2019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价 合格,结算完成 7 天内支付结算总价 25%, (2)道具交付 示道具 年 质保期(2 年)满 3 天内支付剩余金额。 验收确认收入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支付合同总报价的 40%,即 5194460 元,整体基装完成后 3 个 阿拉善经济 智能指挥 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报价的 45%,即 按合同 开发区基础 2017 年 7 市场 按工程进度确 9,970,555.00 中心设计 5843776.5 元,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 约定交 设施投资运 月 价 认收入 与装修 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工程结算书后 5 个工 付 营有限公司 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5%(留 5%质量保修 金) 巴洛雅(深 2019 年 7 物业管理 市场 每月 23 日缴纳下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每 圳)珠宝控 月-2020 1,468,972.24 费及水电 不适用 按月确认 价 月 5 日前缴纳上月实际使用水电费 股有限公司 年4月 费 上述三名客户历年来应收款项回收及坏账情况为: 单位:元 客户名称 类别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应收 15,975,375.93 11,825,989.63 1,217,195.48 13,668.64 29,032,229.68 康美药业股 回款 10,846,396.36 5,792,614.22 3,300,000.00 19,939,010.58 份有限公司 坏账 248,652.93 812,007.34 12,514,814.57 939,242.85 10,934.91 14,525,652.61 阿拉善经济 应收 9,923,388.00 47,167.00 9,970,555.00 开发区基础 回款 7,200,000.00 1,075,000.00 8,275,000.00 设施投资运 营有限公司 坏账 496,169.40 -331,330.60 1,530,716.20 1,695,555.00 应收 851,135.73 617,836.51 1,468,972.24 巴洛雅(深 圳)珠宝控 回款 150,000.00 150,000.00 股有限公司 坏账 35,056.79 171,118.97 905,168.48 1,111,344.24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三名客户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针对年报问询函 14(2)公司回复如下: 38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存续状态,公司于 2017-2018 年为其提供专卖店装饰项目、企业 展厅建设项目及展示柜台制作服务,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并确认收入,而该客户未 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经公司多次电话沟通、上门面谈多次催款仍未收回上述款项。2019 年 5 月康美药业发布相关风险警示提示性公告,其面临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等问题。2020 年末康美 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偿债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公司针对该客户的信用评级、付款履约能力、相应 款项的预计收回金额等情况进行多次综合评估后,公司认为该笔应收款可收回金额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1 年 11 月康美开始重整计划, 我司已申报相关债权,目前正在推进应收款所涉项目的结算工作; 2、公司于 2017 年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当地经济开发区智能 指挥中心的相关工程服务,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并确认收入,而该客户未按合同约 定支付相应款项。受项目建设地发展规划及政策等原因影响,该客户一直拖延不予支付,且不提 供付款承诺和计划。公司多次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催收等措施仍未收回上述款项。公司对该客户 的付款履约能力、款项的预计收回金额等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该笔应收款无法收回,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1,695,555.00 元,因该项目为政府项目为避 免产生不好的影响公司未采取诉讼措施追偿剩余款项,后续会继续通过电话、微信、函件、上门 拜访等方式对应收款项进行催收; 3、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 0306 民初 27329 号,巴洛雅(深圳)珠宝控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深圳市易尚物 业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888,089.42 元,支付水电费人民币 315,474.92 元,利息以 1,203,564.34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该笔款项,故扣除押金后全额单项计提坏账。 亚太所回复: 我们认为,有关坏账准备的确认依据较为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年报问询函 16.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48,345,673.01 元,其中,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41,511,127.02 元。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前五名其他应收款的单位具体名称、款项往来发生的具体时间、内容、原因和 必要性; (2)结合上述款项往来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说明是 否构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3)结合上述款项期后回款情况以及上述往来方的履约能力,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 39 请亚太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6(1)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形成时间、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恒晟产业园签订关于惠州洲际转让协议,交易总价 220,000,000.00 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 第一名 138,155,061.46 元,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恒晟产业园股权转让余款 138,155,061.46 元,由于 限公司 惠州洲际的不动产抵押情况未达到合同订立时的预期效果,款项尚未收回。 2021 年公司与四川运****有限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款项系支付的合同 第二名 四川运****有限公司 1,000,000.00 履约保证金。 上海易尚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723.42 万元,此款项为上海易尚项目 第三名 上海易尚项目部 1,000,000.00 部用于业务开拓的推广费。 第四名 易尚文化科技北京项目部 703,063.00 易尚文化科技北京项目部 2021 年车展业务场地押金。 第五名 代收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653,002.56 合计 -- 141,511,127.02 -- 针对年报问询函 16(2)公司回复如下: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款项往来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16(3)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将上述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经了解第一名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 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信誉和资本实力,具备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履约能力。截至回函日,恒晟产业 园剩余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138,155,061.46 元。基于恒晟产业园良好的信誉和资本实力,根 据目前沟通进展,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拟于近期继续推动股权转让事宜, 因此公司认为,收回本次股权转让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第二名至第五 名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产生的应收项目,公司将加强应收款管理,确保款项及时收回。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亚太所回复: 其他应收款其中主要为应收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计 138,155,061.46 元,系应收深 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代偿被转让方惠州洲际应付易尚展示债务,尚需待易尚展示完成目 标公司房产抵押登记解除手续后,才能收回上述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经核实,与实际情况相符。 40 未发现上述款项存在关联往来关系。 我们认为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合理的。 年报问询函 17. 2018 年 2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公告》,涉 及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 5.57 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每平方米 79,999 元,每套 备案价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核准的价格为准。目前,该部分房产已取得深圳市房地产 预售许可证(深房许字[2018]宝安 001 号),正处于销售过程中。截至报告期末,已销售面积 10,032.68 平方米。请你公司: (1)具体列示上述房产自 2018 年起,每年的销售情况,包括预售面积、每平方米均价、金 额、净利润、变化幅度,并说明房地产预售业务收入及利润的确认时点及依据; (2)请亚太所对报告期内上述房地产收入及利润的确认时点及依据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其新建 成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成后约 10850 平方米房产可公开销售,其 中办公部分约 8682.54 平方米,商业部分约 2167.46 平方米。易尚创意科技大厦自 2018 年起每 年的销售情况如下: 年份 类型 销售面积 (㎡)) 每平方米均价(元) 含税金额(元) 利润(元) 2018 年 办公楼 4,286.00 71,892.57 308,131,563.00 132,791,452.08 办公楼 2,736.78 64,968.67 177,804,966.00 65,386,738.29 2019 年 商铺 1,345.00 120,123.97 161,566,734.00 102,886,098.46 办公楼 876.90 51,698.41 45,334,334.00 10,052,456.30 2020 年 商铺 601.63 98,883.06 59,491,018.00 33,932,772.91 2021 年 办公楼 186.37 53,701.11 10,008,275.00 2,491,945.83 10,032.68 762,336,890.00 347,541,463.87 2018 年公司开展房产销售业务,受房地产行业市场行情高涨影响,2018-2019 年公司房产销 售业务收入递增,其中 2018 年销售均价较高,2019 年受市场调整政策影响,销售均价较 2018 年 销售价格有所回落,2018-2019 年公司房产销售面积占可供销售房产面积比例约 77%,销售情况良 好。2020—2021 年,受宏观经济低迷的负面影响,房产市场处于下行周期,导致公司房产销售均 价下滑,同时因公司可售房产资源减少,销量受限,房产销售业务收入下降。 41 房地产销售是以本公司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签订了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买方按照销售合 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房款,买卖双方已经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时 确认收入的实现,同时结转营业成本确认利润实现。 亚太所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共销售 3 套办公楼,销售收入(不含税)计 9,531,690.47 元,于 2021 年 3 月 和 6 月分别确认收入,确认依据为买卖双方签订了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买方按照销售合同约定 支付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房款,买卖双方已经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时确认收 入的实现,同时结转营业成本确认利润实现,按照账面销售情况结转成本 7,039,744.64 元,实现 利润计 2,491,945.83 元。 我们认为上述收入及利润的确认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报问询函 18.报告期内,你公司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其他 综合收益-10,039,829.56 元。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房地产的地点、面积、原自用的用途,说明该 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及合理性,是否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2)说明本期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请亚太所对问题(2)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18(1)公司回复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变动产生其他综合收益-10,039,829.56 元,主要系转让惠州洲 际易尚股权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减少所致。上述房地产为位于惠州市仲凯新区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 产基地(厂房 1、厂房 2、宿舍 1)3 栋厂房,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持有公司为惠州市易尚洲际 展示有限公司,原自用于办公及生产。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随着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基地逐渐竣工, 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 地产》,公司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 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 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公司上述房产位于惠州市,属粤港澳大湾区,房地 产交易和出租市场活跃,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容易取得,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做 出合理估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另外,公司房产的 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更客观的反映 42 公司财务状况。 综上,上述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合理的。该投资性房地产自 2019 年起均已对外出租并 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针对年报问询函 18(2)公司回复如下: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资 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 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2019 年公司根据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 3-0096 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投资性房地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75,407,324.00 元,且该房地产在 2019 年的年初(转换日)至年末公 允价值未发生较大波动。转换日该部分房产账面价值 62,020,684.59 元,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 于原账面价值,综合考虑税费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公司将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21 年 2 月 26 日易尚公司与恒晟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易尚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 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100%股权,报告期末上述投资性房地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处置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转出其他综合收益-10,039,829.56 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亚太所回复: 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10,039,829.56 元系合并范围减少(转让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 限公司)造成的,我们认为该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 报 问 询 函 19. 年 报 显 示 , 报 告 期 内 , 你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下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期 初 余 额 为 349,933,487.60 元,因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114,395,579.63 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因合并范围变 动减少的具体情形,金额核算依据,折旧和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亚太所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1、合并范围变动减少的具体情形,金额核算依据 因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114,395,579.63 元是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所 致,该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一路 8 号房产,金额核算依据是该 房产确认的原值。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拟出售房产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同意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易 尚所持有的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一路 8 号房产。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在保留惠州房 产的前提下公司将对惠州易尚进行相关资产剥离与调整,按交易总价款人民币 22,000 万元将所 持惠州易尚 100%的股权出售给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转让,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交易标的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3 2、折旧和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 5% 1.9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5% 11.875%-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该房产根据房产建设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确定房产的折旧年限,采用 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 5%。资产确认时点是 2018 年 5 月 31 日,折旧期间数为 512 个月。 截止到股权转让时点,该房产累计折旧 7,004,673.26 元,折旧如下: 1、(2018.06-2018.12)该期间累计折旧=不含投资性房地产原值/含未转投资性房地产的固 定资产原值*(转前 7 个月累计折旧) =114,409,373.77/172,164,544.88*2,235,064.37=1,485,278.60 元。 2、(2019.01-2021.06)每月折旧额(以 2021.06 月为例)=(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 值)(预计使用期间数-已折旧期间数)(114,409,373.77-7,641,526.47-5,720,468.69)(512-36) =212,284.41 元。该期间累计折旧=212,284.41*26=5,519,394.66 元. 综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85,278.60+5,519,394.66=7,004,673.26 元。折旧计提充分、 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 2.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 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企业每期末对该房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⑴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⑵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 计暂时不可能恢复; ⑶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发生或在发生 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44 ⑷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 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⑸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 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⑹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公司期末对该房产进行检查,不存在上述资产减值迹象,房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 亚太所回复: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因合并范围减少的固定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过测算,相应的折旧和减值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年报问询函 21.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预计负债 12,000,000.00 元,主要是公司与深圳市恒 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惠州易尚股权转让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部分涉及金额。请你公司: (1)具体说明上述转让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因,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说明是否存在你 公司或交易对手方违约的情形,如是,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是否涉及相应诉讼情形; (2)说明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款项是否已全部收回,如是,请亚太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意 见,如否,请公司说明预计收回的时间以及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针对年报问询函 21(1)公司回复如下: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晟公司”)已签订 关于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洲际”)股权的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按 交易总价款人民币 22,000 万元将所持惠州易尚 100%的股权出售给恒晟公司,双方确认本次交易 为承债式收购,即本次交易总价款 22,000 万元中的 20,000 万元,作为恒晟公司为易尚洲际偿还 甲方的应付款项,剩余 2,0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的对价。转让协议第三条 3.1 约定自 恒晟公司将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办理结清抵押贷款并 完成易尚洲际不动产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易尚公司在取得易尚洲际的不动产之不动产权证书原 件当日将证书交付给恒晟公司。协议第六条 6.4 约定若易尚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标的不动产解除 抵押登记手续或易尚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恒晟公司有权要求易尚公司在 30 日内纠正违约 行为或采取补救措施;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恒晟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易尚公司额外支付 1000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2021 年 6 月 21 日易尚公司与恒晟公司就 股权转让支付步骤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易尚洲际所持有不动产权在 2021 年 7 月 5 日前不能 45 解除房产抵押,易尚公司需赔偿恒晟公司违约金 200 万元。 截止目前因易尚洲际其所持有的不动产尚未解除抵押,未达到双方协议订立时的预期效果, 目前双方就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问题在进一步的洽谈,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上述问题,已基本达成 一致意见,拟于近期继续推动股权转让事宜,目前不涉及相应诉讼情形。 针对年报问询函 21(2)公司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交易总价 22000 万元中股权转让款 2000 万元全部收回,剩余恒晟产业园代易尚洲 际偿还公司往来款余额 13815.51 万元尚未收回。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易尚洲际不动产抵押的 借款,解除易尚洲际不动产抵押。经双方友好协商,恒晟产业园承诺易尚洲际不动产解除抵押后 支付交易余款。 亚太所回复: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为承债式收购,即本次交易总价款 22,000 万元中的 20,000.00 万元作为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为目标公司偿还易尚展示的应付款 项,剩余 2,000.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的对价。截止目前,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 公司已支付易尚展示上述款项计 8,184.49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项 2,000.00 万元已全部付清。 年报问询函 22.报告期内,你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计提导致产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129,253,996.24 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公司对上述房地产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关 键参数选取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亚太所核查并发表专项意 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29,253,996.24 元,系公司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及易尚三维产业园形成。 易尚创意科技大厦总建筑面积 55750.3 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属粤港澳大湾 区,房地产交易和出租市场活跃,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容易取得,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 值可以做出合理估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提供 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委托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 估公司”)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深国房评字第 88000052022010003 号》,并以评估报告测算 的公允价值入账。评估过程中相关参数的取值过程、取值结果如下: 评估取值过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账表核对,同时对资产评估申报 46 表中评估项目的结构特征与申报的资产技术特征表所报数量和特征是否相符进行了核对并加以调 整。 第二阶段:现场勘察阶段 对被评估对象逐一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申报表,核对各评估对象的名称、坐落地点、面积 等,并对照企业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现状,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中的缺项、漏项进行填补,做到账 实相符,不重不漏。在勘察时,主要察看了房地产现状、基础状况以及使用情况,并作了详细的 观察记录。 第三阶段:评估测算阶段 根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测算。 第四阶段:报告撰写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汇总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并编写评估报告书。 评估取值结果及参数设置: 评估公司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共 221 套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评 估对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本次收益法采用持有加转售模式。选用持有加转售模式进行评 估,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式为: 其中:V ── 收益价值 Ai ── 期间收益 Vt ── 期末转售收益 Yi ── 未来第i年的报酬率 Yt ── 期末报酬率 t ── 持有期 1、关于租金净收益的计算过程: 47 (1)确定收入; (2)确定运营费用; (3)房地产第一年净收益=月租金单价×有效出租面积×12×(1-空置率)+年其他收入- 增值税-城建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管理费-维修费-保险 费; (4)确定资本化率,资本化率=安全利率 1.5%+风险调整值 4%; (5)通过上述条件测算评估对象持有期的租金净收益。 2、关于转售收益的计算过程: 对于转售收益的计算可采用市场法对评估对象现时点的价格进行评估,再通过预测评估对象 的价格增长率,得出评估对象期末转售的价值。 可比实例 A 可比实例 B 可比实例 C 项目名称 前海 HOP 国际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 交易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成交日期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1 月 建筑面积(㎡) 200 181 163 楼层 中楼层 低楼层 中楼层 装修情况 精装修 精装修 精装修 交易单价(元/㎡) 62,000 60,000 65,000 (1)评估公司通过选取以上三个办公物业的市场成交案例,采用市场法测算得出的评估对象 现时点的评估单价。 (2)按评估对象所在区域持有期年增长率 3%计算期末转售单价。 3、计算评估对象评估单价 考虑到评估对象的持有期转售收益时间跨度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对 期末转售收益进行折现时建议选用相对较大的折现率。结合至价值时点中国人民银行五年定期存 款年利率 2.75%、评估对象物业类型、所处片区的租赁情况以及深圳市写字楼房地产市场的行情, 期末报酬率取 5.7%计算评估对象评估单价。 经以上测算得出本次评估对象评估差值额 128,934,605.00 元,减值率为 7.80%。扣除公司自 用房产评估减值额,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8 -122,258,704.20 元。 易尚三维产业园总建筑面积 45415.10 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属粤港澳大湾区, 房地产交易和出租市场活跃,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容易取得,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 以做出合理估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提供有关 投资性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 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 号)第 3-0061 号》,并以评估报告测算的公允价 值入账。评估过程中相关参数的取值过程、取值结果如下: 评估取值过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账表核对,同时对资产评估申报 表中评估项目的结构特征与申报的资产技术特征表所报数量和特征是否相符进行了核对并加以调 整。 第二阶段:现场勘察阶段 对被评估对象逐一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申报表,核对各评估对象的名称、坐落地点、面积 等,并对照企业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现状,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中的缺项、漏项进行填补,做到账 实相符,不重不漏。在勘察时,主要察看了房地产现状、基础状况以及使用情况,并作了详细的 观察记录。 第三阶段:评估测算阶段 根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测算。 第四阶段:报告撰写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汇总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并编写评估报告书。 评估取值结果及参数设置: 评估公司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易尚三维产业楼共 18 套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评估对 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市场法选择直接比较法。 基本公式:评估对象价值=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位 因素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权益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1、以易尚三维产业楼 1 号楼 8 层为例,选取以下交易案例 项目名称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49 项目名称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物业名称 创新智慧港产业园 凤凰智谷大厦 海谷科技大厦 建筑面积(平方米) 1700 ㎡ 1543 ㎡ 1206 ㎡ 成交单价(元/平方米) 30,000 30,000 27,000 交易日期 2021 年 9 月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2 月 户型结构 平面 平面 平面 2、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结合评估人员收集的资料,参照交易案例的房屋用途、交易情 况、交易日期、交易方式、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等差别,根据影响该类型房地产价格 的主要因素确定比较因素。 3、将评估对象的因素条件指数与可比实例的因素条件指数进行比较,测算得易尚三维产业楼 1 号楼 8 层评估单价为 28,298 元/㎡。 4、由于评估对象所在宗地须整体转让,不得分割,故根据市场调查分析及评估对象状况,综 合确定整体转让与单层物业转让的调整系数为 80%,根据调整系数测算得评估对象整体转让下的 评估单价为 22,600 元/㎡ 经以上测算得出本次评估对象评估差值额 7,560,764.00 元,减值率为 1.74%。扣除公司自用 部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995,292.00 元。减 值的主要原因是近一年来深圳市工业类、商办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运用的评估方法、相关参数的取值过程、取值结果 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亚太所回复: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和评价了公司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我们获取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检查租赁合同并对其进行复核; 3、我们取得和查阅了由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出具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 4、我们评价了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5、我们与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同时进行了复核,重点复核了 评估报告中的技术参数选择、方法运用的合理性、技术说明的计算过程、评估结论的公允性; 50 6、我们评估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列报与披露。 我们认为本次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运用的评估方法、相关参数的取值过程、取值结果具有合 理性和公允性。我们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年报问询函 23.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外支出为 46,067,090.55 元,形成原因为存货非正常 报废损失、预计损失等。你公司因东融怡亚通相关货物毁损和易尚香港相关货物毁损产生非正常 损失 28,714,193.68 元。请你公司:说明除上述两项货物损失外,其他营业外支出的产生原因及 确认依据;请亚太所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因东融怡亚通相关货物毁损和易尚香港相关货物毁损产生非正常损失 28,714,193.68 元。 除上述两项货物损失外,其他营业外支出的产生原因: (1)与魏**的民间借贷纠纷。该案借贷本金 20,000,000.00 元,利息应计至借款本息还清之 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589,583.33 元);偿还所欠逾期还款违约金应 计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5,165,000.00 元),该部 分违约金已计入预计负债。 (2)与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2021 年 2 月 26 日易尚公司与恒晟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易尚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易尚洲际”)100%股权,交易总价 2.2 亿,其中 2000 万元为股权交易款,2 亿作为易尚洲 际应归还总部的往来款。目前该事项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交付,主要系因交易标的易尚洲际的 不动产抵押情况未达到合同订立时的预期效果,涉及争议金额约 12,000,000 元。目前深圳市恒晟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未诉诸法律程序,目前仍在协商中,争取尽快解决。 (3)其余主要为税收滞纳金支出。 亚太所回复: 我们对营业外支出(扣除存货损失)进行了核查,其中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 17,165,000.00 元,与仲裁申请书及相关合同协议核对相符,与魏**的合同违约事项已进入仲裁阶段,与深圳市 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违约事项尚在双方协商中;其余主要为税收滞纳金支出。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报问询函 27.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向原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提供软件使 用权,涉及金额 17,522,123.89 元。请你公司充说明上述向原子公司提供软件使用权的具体情况, 包括提供软件使用权的原因、时间、相关价格的确认依据和公允性、合理性;请亚太所进行核查 51 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与公司签订三 维数字化相关软件使用权采购合同,采购的软件主要用于易尚洲际公司研发及销售三维数字测量 及打印相关产品,软件清单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版本号 单位 数量 销售价(元) 1 三维图形剖面与测量软件 V1.0 套 1 4,500,000.00 2 三维数据融合及纹理融合软件系统 V2.0 套 1 5,600,000.00 3 人体三维模型数据测量软件 V1.0 套 1 4,200,000.00 4 三维模型查看软件 V1.0 套 1 5,500,000.00 随着我国三维数字化技术日渐成熟,在航空航天、汽车、船舶、核工业、模具等领域均得到 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不断深化。目前,已实现在航空航天等领域中进行制造,修复,以及再 制造的重要技术,在汽车、船舶、核工业、模具等领域也成为了产品设计、快速原型制造的重要 实现方式。公司依托多项核心专利技术,在三维数字化显示、虚拟现实技术、基于互联网的 3D 展示及传播等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关键技术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深圳 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公司的三维数 字化技术达到国内外行业先进水平,已经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相关技术和产品以及成 熟的研发体系和业务发展体系。上述软件公司均取得软件著作权全部权利,证书号分别为:软著 登字第 4419259 号、软著登字第 3735243 号、软著登字第 3484795 号、软著登字第 4429169 号。 综合公司研发、实施、运维、售后及公司内部管理全过程的成本,公司制定了相应合理的销售价 格。根据合同约定,以上软件使用期限为无限期使用,公司自合同生效起 5 年内免费提供售后服 务。 综上,上述软件为易尚展示专属研发产品,充分考虑该软件使用权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 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符合市场情况。原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向我司采购 软件使用权相关价格是合理的。 亚太所回复: 我所对上述交易进行了核查,基本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52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