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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易尚: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5 条规定:“上市
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
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
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
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不适用。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度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业绩预告情况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预沟通情况,目前公司未触及任一情
元;                                   形。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
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
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鉴于公司聘请
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
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
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
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
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2 月 16 日、3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0、2023-015)
提示相关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止目前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数据
内容不存在分歧。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消除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审计的《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