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新星: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1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1,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1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新星                股票代码                  00275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德新                              路忠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办公地址
                             28 号楼                             28 号楼
电话                         010-63706972                        010-63706972

电子信箱                     hudx@bnec.cn                        luz@bnec.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是具有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施工一体化、拥有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咨询管理能力的综
合性工程公司,同时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属于高技术服务领域。公司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
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测量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等资质。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石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
程和其它建筑工程,可从事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
开发、工程检(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公司近年依托积累的技术优势,在公路、铁路、市政等行业积极开拓市场,向石化行业以外
渗透,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升级的进程,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在工
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会逐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仍有很大的扩展机遇。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与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和石油石化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为实施专业化服务,公司下
设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测试工程 4 个专业工程部,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保定实华工程
测试有限公司和 LSL&BNEC SDN BHD 2 个全资子公司;为充分利用自身关联产业的优势资源,
在报告期内控股了新疆东方新星建设工程公司和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实行经营与生产专业化的分工和协作,在全国各片区设置项目经理部,常设天津、青岛、
广州、辽宁、内蒙、北海、福建、海南等驻外项目部。在市场开拓、顾客维护、项目结算等方面
由驻外项目部为主开展工作,具体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由专业工程部为主进行,这样既能保证服
务的连续性,也能保证工程项目实施的专业性。

       对于控股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派出人员担任,同时其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均
由公司派出,但市场运营、技术保障等由子公司自主实施,公司提供必要支持。在子公司的公司
章程中明确了各出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保障公司总体盈利能力的同时,也能保证子公司的

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活力。

    3.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公司在国内石油与化工、煤化工、油气储运等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专业市场。近年来,公
司相继参与了炼油、化工、原油与 LNG 储备库、输油(气)管道及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等一批国
家及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化集团的重点工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石化和化工产业的工程建设提供岩土工程服务,因此上述产业的发
展,特别是投资状况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报告期内国家经济企稳态势明显,
石油化工产业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调整结构、淘汰低效产能,一些国家重点项目,如中科合资
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加快推进、中化泉州百万吨乙烯项目开工建设,以恒力石化、烟台万华为代
表的非国有企业也加大了在石化领域的投资,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开工在即,行业发展出现
了回升态势。

    4.公司在所处行业的地位

    公司前身为“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是中石化系统唯一一家综合性勘察及岩土施工单
位,完成了几十家炼化企业装置及配套工程、数万公路输油(气)管线工程、数十座大型油库区
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岩土工程施工、工程咨询及项目管理等任务。公司改制之前是石化
行业工程勘察领域运营时间最长、经营最丰富的企业之一,是石化行业工程勘察的创立者。

    公司改制后,依旧保持了在传统市场领域的优势地位,中国石化投资的重点项目均有参与,
而且主编了石化行业中勘察、测量、监测等专业的技术规范。在地下水封洞库工程建设的选址、
勘察、超前预报、监控量测等方面,公司的技术实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保证了在国家石油储备
地下水封洞库工程勘察项目上优势地位。同时,利用多年技术积累,也顺应国家对产业的环保、
绿色要求,积极开拓公路、市政、铁路等行业及其它领域的市场, 是工程建设中勘察和岩土施
工领域的有力参与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365,933,930.79   178,357,925.41          105.17%         278,157,18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0,966,920.05     4,604,646.79          138.17%          18,864,536.34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0,503,940.92     1,790,274.26          486.72%          18,644,924.6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0,301,671.65           16,729,532.15               -400.68%             -802,677.82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5             120.00%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5             120.00%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                   0.91%                    1.22%                 4.34%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                         866,574,220.72          690,574,541.26                 25.49%          716,423,93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19,182,706.73          509,403,722.12                   1.92%         508,345,975.33
产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158,666.04           122,095,991.42        89,276,203.77           122,403,069.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967,171.22            6,320,990.03         4,650,531.42             3,962,569.82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975,625.63            6,262,610.95         4,427,776.02             3,789,179.5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2,491,372.36          -38,626,141.67             -820,998.80         31,636,841.18
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
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通股                                             决权恢复的                  前一个月末表决
                   15,750   前一个月末普通      14,333                           0                                    0
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陈会利                           8.04%              8,148,684                 8,148,684
               人
新华联控股     境内非国
                                 2.43%              2,459,217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嘉兴君岳投
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
                                 2.11%              2,133,737
(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境内自然
赵小奇                           2.09%              2,115,624                 2,115,624
               人
               境内自然
曲维孟                           1.90%              1,925,000                  192,500
               人

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润深国投
信托有限公
司-广博 2   其他                 1.83%      1,850,000
号单一资金
信托
              境内自然
胡德新                            1.76%      1,780,000             1,780,000   质押          910,000
              人
              境内自然
王开国                            1.50%      1,518,822
              人
              境内自然
王宝成                            1.25%      1,264,000             1,264,000
              人
              境内自然
奚进泉                            1.21%      1,227,200             1,227,20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陈会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奇、曲维孟、胡德新、王宝成、奚进泉、李玉富同陈
致行动的说明             会利是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
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5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利润比
                                                                                     毛利率比上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增
                                                                                     年同期增减
                                                              减           减
地基处理        172,618,678.35   42,743,824.27   24.76%      102.63%     2,595.54%     1,231.18%

地质服务        100,649,847.22   39,980,501.98   39.72%       10.58%       24.71%        12.7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
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
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


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
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
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
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
疆汇力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设立新疆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
范围。

    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天津
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1.00%股权》的议案。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成立
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