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为: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AOSA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现修订为: 公司中文名称: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OSA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 实施。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