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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赛康: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地)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定和公司章程制
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各会议召开前积极查
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并提出专业、合
理的建议,为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
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李地             3               3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地             1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
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0年4   第五届董事会第
                            4、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月29日    六次临时会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年8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月25日      七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
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情
况进行详细了解,主动查找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
披露,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3、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了
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系,
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与公司高层深入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反馈
个人关注重点。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平台对公司的新闻报道。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   地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