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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赛康: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2021-07-14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独立意见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江苏唯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奥赛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本次交易
的相关评估资料后,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本次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
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
东洲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其假设符合标的
资产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拟购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东洲评估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
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
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
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李   地                  刘剑文                      吴晓明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