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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赛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A 楼 3102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公司与常州倍瑞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伊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庄小
金、缪东林(以下合称为“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签署《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进一步明确未获核准后的进一步约定,公司与交易
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的议案》
    公司与常州倍瑞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伊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庄小
金、缪东林(以下合称为“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签署《业绩补偿协
议》,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交
易对方就删除《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关于“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约定
及修订第六条“违约责任”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