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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赛康: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2022-04-30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各会议召开前积极查
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并提出专业、合
理的建议,为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
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刘剑文               9                     9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剑文              2                  2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
       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一)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2021/4/23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4/2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7/1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事
2021/7/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2021/9/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协议(二)》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10/1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2021/11/1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意见




             (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2021/4/23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1/4/2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1/7/1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独
2021/7/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2021/8/2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1/9/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10/1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11/1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委员会工
       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
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情
况进行详细了解,主动查找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
披露,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3、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了
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系,
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到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与公司高层深入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反馈
个人关注重点。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平台对公司的新闻报道。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剑文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