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2022-04-30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各会议召开前积极查
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并提出专业、合
理的建议,为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
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刘剑文 9 9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剑文 2 2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
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一)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2021/4/23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4/2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7/1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事
2021/7/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2021/9/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协议(二)》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10/1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2021/11/1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意见
(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2021/4/23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1/4/2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1/7/1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独
2021/7/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2021/8/2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1/9/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10/1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11/1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委员会工
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
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情
况进行详细了解,主动查找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
披露,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3、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了
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系,
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到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与公司高层深入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反馈
个人关注重点。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平台对公司的新闻报道。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剑文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