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6-25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内
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常州倍瑞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伊斯源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庄小金、缪东林合计持有的江苏唯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
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
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下简称“《查询证
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下简称“《变更明细》”),本次自查的相
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披露重组报告书至披露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或终止重组,即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之日止(2022 年 6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4、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和《变更明细》,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变更明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