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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发拉比: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48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之一林浩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大股东之一林浩亮先生《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林浩亮先生计划自本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14,1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该交易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得
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80,500 股(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大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其中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
                             (股)        例(%)
                                                       (股)          股(股)

 林浩亮          大股东   103,708,550      29.29     80,436,562    23,271,988

    注:表中“限售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上述人员的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大宗交易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不
                 拟减持数量不
   股东名称                       超过公司总股                 备注
                  超过(股)
                                  本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
    林浩亮        14,161,000           4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集合竞价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不
                 拟减持数量不
   股东名称                       超过公司总股                 备注
                  超过(股)
                                  本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
    林浩亮         7,080,500           2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拟减持期间:
    ①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3 年 5 月 2 日止(上述交易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②集合竞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11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20 日止(上述交易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6、拟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林浩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林浩亮先生所作的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股票发行价格
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
开发行时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该承诺事
项正在履行中。
    2、林浩亮先生所作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一、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包括本人控制
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本
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对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
偿。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人自该控股或实际控制
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二、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
果属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股份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股
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三、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股份公司经营和发展
的业务或活动,包括: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股份公司的独
立发展;2、捏造、散布不利于股份公司的消息,损害股份公司的商誉;3、利用对股份
公司的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
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从股份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四、
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五、
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3、林浩亮先生所作的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的承诺:
   (1)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本人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本人的
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⑤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4、林浩亮先生所作的 IPO 赔偿损失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个别和连带赔偿责任”。该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林浩亮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林浩亮先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林浩亮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林浩亮先生仍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林浩亮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林浩亮先生此次股份减持计
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浩亮先生出具的关于《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