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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5-20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64,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2、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发生变化,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8                    吕兴平


          2                  01*****952                    林升智

          3                  01*****016                    何松春

          4                  00*****019                     雷涛

          5                  01*****413                    龚敏高

          6                  01*****400                     周猛
      7                    01*****401                     胡大新

      8                    00*****607                      熊雯

      9                    00*****174                     熊玉莲

      10                   01*****440                     季振中

      11                   01*****026                     招永垣

      12                   00*****624                     张艳霞

      13                   01*****090                     林少华

      14                   01*****218                     李婉贞

      15                   01*****095                     董小英

      16                   01*****558                     吴月慧

      17                   01*****402                     曾宪国

      18                   01*****767                     徐清海

      19                   17*****538                      何喆

      20                   00*****116                     刘铁兵

      21                   01*****883                      袁信

      22                   01*****006                      黄绘

      23                   01*****623                     刘惠琴

      24                   01*****581                     林晓文

      25                   01*****711                     廖坚明

      26                   01*****576                     林乾华

      27                   01*****313                     林燕华

      28                   01*****954                     方旭唐

      29                   01*****321                      林苗

      30                   01*****784                     林雪柔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3层

咨询联系人:李芳

咨询电话:0755-82794134

传真电话:0755-88916066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