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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6-07-28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下午 15:00
至 2016年7月2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
栋3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兴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5人,代表
股份154,587,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5681%。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54,406,107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71.484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
18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5人,
代表股份237,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56,107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26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
股份18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
人、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普通
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廖伟华、郑伟芳为监事,其任职在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审议议案一:
                                                        占出席会议
                   可参与表决的股份数       同意票数                 结果
 《关于补选监事                                           相应股份
                                              (票)
 的议案》                                               类别的比例
 审议议案 1-1:
                  股数       154,587,107   154,559,408   99.9821%
 关于补选廖伟华
                  中小股东                                           当选
   为监事的议案                 237,107       209,408    88.3179%
                  股数

 审议议案 1-2:
                   股数       154,587,107   154,559,409    99.9821%
 关于补选郑伟芳
                   中小股东                                            当选
   为监事的议案                  237,107       209,409     88.3184%
                   股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