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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7-03-08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
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
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并确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分别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
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最多不
得超过本次董事会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二
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最
多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17:00 前以书面
方式向公司提交所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
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并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司章程》
规定的公司董事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资质;
    8、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由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
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
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
表,以及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证券账户相关信息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本次推荐仅限于亲
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推荐人必须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
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芳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座 32 楼
    (三)邮政编码:518026
    (四)联系电话:0755-82794134
   (五)电子邮件:lif@huijiegroup.com
附: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7 日
附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董事提名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邮箱

  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否

候选人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

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是否具备任

职资格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