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汇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会计师出具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3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日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3.1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 费用46,159,120.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240,879.56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信息系统 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7,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37,380,000.00 元后的资金人民币670,020,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5年6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670,020,000.00 减: 发行上市费用 8,779,120.44 二、募集资金净额 661,240,879.56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0,338,508.68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03,800,340.29 2016 年度使用金额 26,538,168.39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964,528.52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549,812.81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414,715.71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1,866,899.40 其中:银行及证券保本理财产品 0 银行定期存款 0 活期存款余额 31,866,899.40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该办法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会同全资子公司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下称“江 西曼妮芬”)、国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交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 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开设了三个专项账户。由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江西曼妮芬 实施,为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由江 西曼妮芬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江西曼妮芬“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 44201518300052530890 234,985.37 城支行 限公司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755905255710708 31,596,121.30 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竹子林支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 777065340652 9,185.53 行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分 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 36001125000052512794 26,607.20 行营业部 公司 合计 31,866,899.40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汇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投入募集 661,240,879.56 26,538,168.39 额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 更用途的募 无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 途的募集资 无 630,338,508.68 资金总额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不适用 金比率 项目可 是否已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目和超募资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总额 (1) 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益 金投向 (3)=(2)/(1)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江西生产基 否 513,913,600.00 513,913,600.00 9,729,549.79 514,040,876.61 100.02% 2017-6-30 46,886,460.54 否 否 地建设项目 2.信息系统建 否 48,333,300.00 48,333,300.00 16,421,898.00 17,262,198.00 35.71% 2018-6-30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 否 100,000,000.00 98,993,979.56 386,720.60 99,035,434.07 100.04%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 662,246,900.00 661,240,879.56 26,538,168.39 630,338,508.68 - 目小计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江西生产基地逐步投产,产能尚未达到规划的要求,经营未达到预计效益。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截止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 483,612,663.47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 资项目先期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418 号”《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 投入及置换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 情况 金 483,612,663.47 元。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31,866,899.40 元,系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及产生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备注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略大于 100%,是由于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包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 金额为 483,612,663.47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418 号”《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83,612,663.47 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度汇洁股份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2016 年度汇洁股份无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6 年度汇洁股份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汇洁股份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汇洁股份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 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汇洁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汇洁股份编制的 2016 年度《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7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6 年度,汇洁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服山 但 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