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
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
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列示。消费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
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
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
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
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
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
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
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 调 增 税 金 及 附 加 本 年 金 额
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 4,677,472.90 元,调减管理费用
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 本年金额 4,677,472.90 元。
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
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董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