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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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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汇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 年 4 月 20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2017 年 4 月
2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
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6.00              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8.00              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2.01          提名吕兴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提名林升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3          提名何松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4          提名李婉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3.01           提名陈爱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2           提名高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3           提名李书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4.01           选举郑伟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4.02           选举王丽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上述提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2.00、议案13.00、议案14.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投票,如提案12.00为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
1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提案13.00为
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则 1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依此类推;提案14.00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14.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14.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需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
有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张
汉斌先生、薛义忠先生、刘志强先生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查阅 2017 年 3 月 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
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
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 4 月 17 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
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2、邮政编码:518026
       3、电话:0755-82794134
       4、传真:0755-88916066
       5、联系人:陈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3

   2、投票简称:“汇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累积
  投票提案为等额选举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
  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i)       提案中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如表一提案12.00,等额选举,有4
               位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任意一位,
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ii)     提案中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如表一提案13.00,等额选举,有3位
               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任意一位,也
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i)    提案中选举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2。(如表一提案14.00,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
               人)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的任意一
位,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
  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股东代理人(授权代表) 姓
股东名称/姓名股数(股)                                          持股数(股)
                                      名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    (×)    (Ο )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1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2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3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
            要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 √
                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        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
       8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
                议案》
    9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         √
                   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4)人
                   候选人的议案》

    12.01          提名吕兴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2.02          提名林升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2.03          提名何松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2.04          提名李婉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3)人
                   选人的议案》
                   提名陈爱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
    13.01          立董事

    13.02          提名高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13.03          提名李书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1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非职工代表            应选人数(2)人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郑伟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
    14.01          职工代表监事
                   提名王丽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
    14.02          职工代表监事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打“√、×、Ο ”,
        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 “反对”、 “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
        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对于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议案候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该项议案所投的
        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