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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27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核了全部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讨论后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调整 2017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 2017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的方案兼顾了
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
可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因此,我
们同意本议案。


    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相关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爱珍                              李书玲




              高 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