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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4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86,4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2、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发生变化,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备注
    1             01*****988                  吕兴平           首发前限售股

    2             01*****952                  林升智           首发前限售股

    3             01*****090                  林少华           首发前限售股
    4             01*****016                  何松春

    5             01*****218                  李婉贞

    6             01*****095                  董小英
   7               01*****400                 周猛

   8               00*****457                廖伟华

   9               01*****883                 袁信

   10              00*****174                熊玉莲

   11              00*****607                 熊雯

   12              01*****413                龚敏高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 日至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咨询联系人:陈茜

    咨询电话:0755-82794134

    传真电话:0755-88916066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