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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
00 至 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
栋3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兴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73,364,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0.30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73,242,5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0.27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1,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1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2,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1,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李婉贞女士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242,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4%;反对
12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0%;反对121,8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242,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4%;反对
12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0%;反对 121,8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