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关于拟投资设立江西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江西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
大会批准。
2.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
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后续披露《投资协议》签订的进展公告。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西曼妮芬
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曼妮芬”)拟与公司董事李婉贞女士、自
然人林少虹女士设立的兰卓丽有限合伙企业(筹,名称以工商核定登记
为准,下称“合作方”)在江西赣州签订《投资协议》,拟共同出资 2500
万元设立江西兰卓丽孙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江西曼妮芬出资 1875 元,占股 75%,合作方出资 625 万元,
占股 25%。
标的公司成立后,作为江西曼妮芬的控股子公司,将致力于品牌运
营,服饰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批发兼零售等业务,更加专注于品牌
市场的精准运营,加大品牌业务的发展。
二、 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
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江西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李婉贞女士
为公司董事,林少虹女士为实际控制人林升智先生的女儿,李婉贞女士和林少虹
女士共同设立的合作方为标的公司的参股人,李婉贞和林升智属于关联董事,在
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关联投资方介绍
1. 李婉贞,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2011 年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制造事业部总
经理兼开发中心总监助理。2011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公司兰卓丽
事业部总经理。李婉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 万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婉贞女士为合作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将参与标的公司认购,构成
关联交易。
2. 林少虹,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入职公司,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08 年 2 月 1 日任职于公司汕头曼妮
芬工厂;200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先后任公司兰卓丽订
单计划部经理、企划部经理;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任
公司兰卓丽事业部供应及技术中心总监;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任公司兰卓丽事业部商品采购部总监;2017 年 1 月 1 日至
今任公司兰卓丽事业部供应及技术中心总监。
林少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林
升智的女儿。
林少虹女士为合作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将参与标的公司认购,构成
关联交易。
四、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江西曼妮芬以自有资金出资 1875 万元,合作方以自有资金(来源:合伙人
薪金、储蓄)出资 625 万元。全部注册资金 2500 万均以现金出资,在工商注册
登记时一次性到位。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江西兰卓丽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
为准)
(2)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3) 注册地址:江西赣州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品牌运营,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批发兼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 1875 75
2 兰卓丽有限合伙企业(筹,名称以 625 25
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五、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西曼妮芬出资 1,875 万元,占股 75%;兰卓丽有限合伙(筹)
出资 625 万元,占股 25%。双方共出资 2,500 万元,均以现金出资,
资金于工商登记注册时一次性到位。
2、标的公司治理: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江西曼妮芬推荐,任期
三年,可以连任。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聘任,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由江西曼妮芬提名推荐,
监事由标的公司推荐。
3、标的公司分红的前提为完成标的公司批准的预算方案,有可分配
的利润且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标的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4、未经股东会决议,标的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向第三
方进行借贷。
5、标的公司成立后,若合作方需要转让股份,只能向江西曼妮芬转
让。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为:自成立之日起 5 年内转让的,以出
资原值与评估机构评估值较低者为准;5 年以后转让的,以评估机构
评估值为准。
6、公司原兰卓丽事业部的员工全部与标的公司另行签订新合同。
六、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目的为实施公司品牌事业部转公司制发展战略,将标的公司利益与
品牌事业部负责人及核心管理成员利益以标的公司股权形式紧密挂钩,有利于激
发创业热情,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事业部转为公司制度,更有利于事
业部内部自主管理,保持品牌个性和独立性,充分发挥事业部团队成员的创造性,
以更好的应对市场需求,促进品牌更快的发展,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事业部转为公司制,品牌团队独自管理,存在着管理风险。另外,财务管理
上亦存在着应收账款风险。公司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标的公司将建立完善
内控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聘任具有成熟的管理和研发经验的原品牌事业部总经
理为标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指派。
3.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江西孙公司符合公司“事业部转公司制”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激发核心成员的创业热情,保持品牌独立性和创造性,促进品牌更快的发展,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李婉贞、林少虹未发生过其他
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 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兰卓丽有限合伙企业拟共同投资设立江
西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相关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九、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后续披露《投资协议》签订的进展公告,以及将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进展和变化情况。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