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2018年4月)2018-04-20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
(2018 年 4 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绩效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序号 职务 津贴(年度/万元)
1 独立董事 8
(二)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奖金标准:
序号 职务 标准(年度/万元)
基本薪酬 绩效奖金
1 董事长、副董事长 100-200 60-300
2 董事 72-120 30-200
2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96 0-150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时,仅以其较高
年度薪酬及绩效奖金标准进行发放,不重复领取。在子公司兼任职务时,不在子
公司另行领取报酬。
(三)专项奖励:对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工作成绩优秀的非独立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权董事长予以项目性或专项的奖励,作为薪酬的补充。
四、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基本薪酬是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负责
的部门职责、责任态度、管理能力、工作完成情况、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
绩效奖金以完成公司年度业绩为前题,结合个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2018-2020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标准为: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高
于 5%;如该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低于 5%时,则不予计发绩
效奖金。
专项奖励:综合考虑项目或业绩完成情况、对公司利润及战略发展贡献、行
业影响等因素予以发放。发放额度不超过发放时公司已实现净利润的 3%,年度
发放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年度净利润的 5%。
具体考核及奖惩细则参照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业务部门
考核规则、责任书等文件予以执行。
五、发放办法。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非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专项奖励在项目完成
或业绩实现后及时发放,绩效奖金按季度或年度进行发放。
六、其他规定。
(一)除了独立董事津贴外,上述薪酬、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费
用、监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等。
(四)授权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方案的具体执行。
(五)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