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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8-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洁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就《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查
阅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出具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人员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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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融资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工程项目、担保管理、外包业务、生产管理、
物流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作为衡量指标。
    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 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5%
    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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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2%≤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1%≤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1%
    以所有者权益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潜在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
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控制环境失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
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
    (2) 重要缺陷:损失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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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要业务
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
量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
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
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
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完善制度,各
相应的部门和岗位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我们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续监督和检查,达
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汇洁股份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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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服山               但   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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