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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核了全部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讨论后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合作方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向合作方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系根据项目公司与合作方实现业务平
稳过渡的需要而做出的一项短期资金运用安排,该项资金期限较短,并根据项目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分步提供、滚动使用,预计不存在较大风险,同时根据公司
上市三年以来每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的情况,预计上述流动资金使
用计划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重大的影响。当公司单次对外财
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的,需要提供公司股东大会补充审议,程序合法,故我们同意该
议案。
    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相关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