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 真负责的核查,现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李书玲 陈爱珍 高虹